xdyboa001 发表于 2009-5-24 14:12:31

无缘无故被禁言了。

无缘无故被禁言了。管理员知道。xdyboa

money_114 发表于 2009-5-24 14:26:16

http://bbs.emu618.com/forum/viewthread.php?tid=75456&page=6#pid649490

xdyboa001 发表于 2009-5-24 14: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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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xdyboa001 于 2009-5-24 15:56 编辑 ]

xdyboa001 发表于 2009-5-24 14: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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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xdyboa001 于 2009-5-24 15:56 编辑 ]

xdyboa001 发表于 2009-5-24 14: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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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xdyboa001 于 2009-5-24 15:56 编辑 ]

xdyboa001 发表于 2009-5-24 14: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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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xdyboa001 于 2009-5-24 15:57 编辑 ]

xdyboa001 发表于 2009-5-24 14: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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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xdyboa001 于 2009-5-24 15:57 编辑 ]

emuman 发表于 2009-5-24 14:52:14

我觉得只要不是滥发广告或者比较恶劣的行为,都不应该直接禁言,论坛早期的习惯和制度应该改改了。

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以开始还是要跟当事人交流清楚,这样的处理方式我觉得没有必要。

xdyboa001 发表于 2009-5-24 14: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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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xdyboa001 于 2009-5-24 15:57 编辑 ]

paku 发表于 2009-5-24 14:59:00

我看了xdyboa的回贴,没有刷版大量复制帖子,我看可以解禁,不知道其他BZ CB的意见如何

艾克斯 发表于 2009-5-24 15:00:31

服了那斑竹了

直接扣Nm不就好了:wuliao:

xdyboa001 发表于 2009-5-24 15:07:07

我觉得像他们这样复制都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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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xdyboa001 于 2009-5-24 15:57 编辑 ]

疾风之狼 发表于 2009-5-24 15:14:28

感觉处罚有些过重了。

复制他人回复内容算不上严重行为,最多只能给予警告或扣分,禁言大可不必。

另外,楼主请不要在一个帖子内重复回帖,这样会被判定为重复回帖。善用在帖子右下角有“编辑”按钮,有什么话请在一帖子内说完。

ayin 发表于 2009-5-24 15:39:29

原帖由 xdyboa001 于 2009-5-24 14:40 发表 http://bbs.emu618.com/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就算我复制,我复制了一条就封我ID,还一个星期,这个论坛也太和谐了。:)
俺禁止你发言的理由过严,这点俺道歉,不过俺只想说明一下,格斗区的处罚基本上就是这样,不信你可以问格斗区前面几位竹子.
PS: 你在格斗区的回帖已删除.
另外,这里还有个帖子:
http://bbs.emu618.com/forum/viewthread.php?tid=88747&page=2#pid649480
不要说得自己那么无辜,什么才1个帖子就封你(你实在需要俺就把格斗区那帖还给你咯,不过看来也不用了).这次不扣分,顺便给你道个歉,不过凡事要讲究公平,你自己干过什么事情,希望你好好记住.
要怨恨什么的话,只好怨恨俺刚好把你那两个帖子收到了.

xdyboa001 发表于 2009-5-24 15:43:46

回复 14楼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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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xdyboa001 于 2009-5-24 15:56 编辑 ]

paku 发表于 2009-5-24 15:51:40

xdyboa解禁了,问题已解决,如果没什么了就要锁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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