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重重地扇了央视一个大嘴巴子
28岁的兰州女子林鹃(化名)苦追偶像刘德华12年,以致家人为其倾家荡产的事件。刘德华通过经纪人批评其“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不孝”。同时,刘德华通过经纪人向香港媒体表示,如果他的歌迷利用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的方法与他见面,他决不理会。刘德华更强调,他“最憎恶”不孝的歌迷,歌迷的家长也不应纵容孩子的过火行为,呼吁停止此行为。
我们不能说林鹃怎么不好,也许她涉世不深或者有心里疾病。
我们也不能说林父怎么不好,也许他太爱自己的女儿了,甚至很纵容女儿的不合理行为。
我们说说中央电视台和一些重要的媒体。据报道,此前,《南方都市报》、《北京青年报》以及中央电视台在对林鹃追星的经历表示同情的同时,也愿意全力帮助林鹃完成心愿。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记者将于23日抵达兰州,对林鹃及其家人的经历予以关注。与此同时,全国很多媒体记者也表示,为了能让林鹃完成与刘德华见面的心愿,他们愿意与本报联合向刘德华本人发出“请愿书”。
一个所谓的“追星族”,及其不正常、不健康的行为,竟然能够得到中央电视台和一些媒体的支持,竞相报道。呜呼,正常吗。
中央电视台作为中国最大、最权威的新闻单位能够做出这么荒唐的行为,是在让我感到震惊。你们用纳税人的钱就做这些事情吗?
中国现在正处在一个社会变革的转型期,多少事情需要你们中央电视台去做、多少事情需要你们中央电视台去引导、多少事情需要你们中央电视台去弘扬、多少事情需要你们中央电视台鞭挞。
刘德华通过经纪人对林鹃的批评也正是扇了中央电视台一个大嘴巴子,一个重重的“耳咣子”。
哈哈,这个嘴巴子扇的好! 这……应该不属于政治范畴吧 那我就顶一下吧:L Yes or no? That is a question!:handshake 中式英语…… true or false?it‘s inadequate:D 最可恨的是炒作此事的媒体 对这种近似疯狂的追星,报以的只是一种同情和怜悯的心态:time: 别说, 刘德华还真值得尊敬, 作为一个偶像红了那么多年, 而且他为人挺正直~~ 无语……再喜欢没那个必要吧:yumen: 哎 何必呢~ 何必呢~ 何必如此执着呢 搞不懂偶像有啥魅力?还不是一个眼睛两个鼻子...厄,反了 哈哈,老刘的借口而已~~ 他也不想见那么麻烦的人物啊~~
一见上说不定就要来个琼瑶的悲剧了~~
那女人被拒绝后应该想跳楼了吧:L 有必要吗? 无语... 最讨厌不孝的小孩~ 原帖由 桀骜の狼 于 2007-3-23 19:50 发表
略有耳闻,最该被抽的是那个女人,他老爸为了筹钱都准备卖肾了~~~
看来最该抽的是他老爸。。。。:yu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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