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ake2020 发表于 2007-6-30 14:22:00

【当好人的下场就难道就是注定被人家整??大家帮我想想办法呀】

2007年3月29日,我和一个通过打CS认识的朋友在重庆市江北区平伟镇租了房子,他在重庆市海联读书,今年7月去广州实习。和房东谈好给了500块押金,1500的租金(按季度缴),当时那个所谓的朋友身上没有多少钱,所以押金是我一个人给的500块.签订租房合同,租赁时间一年,名字上是我的名字和房东的名字,没有那个朋友的名字。


2007年4月30日,因为我在那里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所以只住了1个月然后就搬回家住。


2007年6月中旬,接到房东的电话说要喊我们缴下个季度的房租,我说我们不租了,然后就和房东说好在月底还钥匙和合同。


2007年6月30日,和房东联系,按合同来算我们应该租上一年才能退押金,现在只租了3个月,房东好心说我们是学生,就把500块退了, 但是却退给那个男的,但押金是我缴的。

当我打到那个男的小灵通问到他时,他却说你有本事把我杀了,然后就把电话挂了,后来随便怎么打,他都不在接电话。

我现在不清楚到底怎么办,是继续傻起和他电话,还是去找他学校,还是通过媒体,还是报警。
请大家指点一下 我应该怎么办大家最好能给点法律上的建议谢谢:D

sooso 发表于 2007-6-30 14:25:08

电话咨询不是更好吗

snake2020 发表于 2007-6-30 14:26:58

质询哪里??????

shuchao13 发表于 2007-6-30 14:38:47

名字上是我的名字和房东的名字,没有那个朋友的名字。

:handshake 经济法明文规定...这个责任法律上是由楼主担...建议先法律解决之后把那厮打进医院,也就医药费...

sky5430150 发表于 2007-6-30 15:11:19

氼... 发表于 2007-6-30 17:31:42

按合同的话 押金不应该退
退了的话 也就破坏了合同
我理解 这钱他拿了就是白拿
法律途径的话 你要付出的不只500
找到他扁他一顿 也不只500
从经济角度想 倒不如就算了

snake2020 发表于 2007-6-30 17:46:59

对 我也是这么想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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