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ptl 发表于 2008-10-30 11:56:51

税务总局将对网络虚拟交易征收20%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批复各地方税务局,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将征收个人所得税。
批复指出,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北京地税局:卖虚拟货币收入税率固定为20%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记者致电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固定为20%,北京地税还将出台核定个人销售虚拟货币财产原值的相关办法。

据介绍,目前北京地税局尚未开始对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不过,该局意识到这种行为已经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应该对此加强管理。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这次公布的“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要求,北京地税局还将出台核定个人销售虚拟货币财产原值的相关操作办法。(京华时报)

以下是批复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8〕818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个〔2008〕11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


三、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我看政府是想钱想疯了`连这也要交税`也就`几百块钱的东西`他是看目前一些个交易网络收那个诚信费收的太过隐了,心里不爽了来搞那么一个改革`

[ 本帖最后由 scptl 于 2008-10-30 12:02 编辑 ]

慵懒悠悠 发表于 2008-10-30 12:06:24

如果它真这么干了,那么就等于它认为虚拟货币具有现实货币属性,可以与人民币进行流通
这与它以前一直保持的口径相悖
如果它承认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之间的流通关系,那么,央行同意么?

再退一步说,这个20%的税率是怎么来的,又是领导一拍脑袋的产物么

onlyloveyf 发表于 2008-10-30 12:32:20

要不是某人YY出来的
要不就是领导缺钱请客吃饭了

pdr0620 发表于 2008-10-30 14:51:49

早上看到的

莫名其妙之极
:wuliao:

zhuzhenghao 发表于 2008-10-30 15:02:33

我觉的这样可以好一点的,现在好多倒卖网游装备和虚拟金币的:(

scptl 发表于 2008-10-30 15:40:03

其实倒卖没什么`主要是被盗的号和里面的虚拟游戏币被拿去卖~国家又不管`所以很多人都不愿意~贪污的不去抓`反来搞一些网游的主意~少抓贪污多交税`这国家搞不好了`

[ 本帖最后由 scptl 于 2008-10-30 15:43 编辑 ]

money_114 发表于 2008-10-30 15:41:55

我看是发布这条新闻的人无聊之极,当然这条新闻不一定是假的
但是有税必有法,请问个人所得税法中的那条写了网络虚拟交易要收个人所得税?
要征收不是拍拍脑子就行的,首先必须要有依据,就要重新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这是一朝一夕能好的?
何况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如何计算?难道他说是几就是几?

古列(GUILE) 发表于 2008-10-30 15:57:51

这日子还让不让人过了~ 这也收税。。。:wuliao:

LSGZ 发表于 2008-10-30 18:13:46

真出来的话08太疯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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