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bin911 发表于 2009-1-20 00:40:48

(投诉)本人ID号被冤枉为卖广告而删。

本人在这投述ROBIN911冤枉ID号为 凤辰马的卖广告而F了他的号。请论坛管理员给予公正处理!

[ 本帖最后由 robbin911 于 2009-1-20 00:43 编辑 ]

money_114 发表于 2009-1-20 01:17:27

MJ本身无问题,但使用MJ扰乱论坛秩序者一概杀无赦
以下为MJ
凤辰马
段誉
牛B啊
帖子为刚买的部歌美X760+!!!对其非常满意!!
http://bbs.emu618.com/forum/viewthread.php?tid=88305&highlight=%2B%B7%EF%B3%BD%C2%ED

古列(GUILE) 发表于 2009-1-20 01:19:07

哎    现在的人啊~竟然有错还理直气壮
来这里投诉了:time:

fjxwud 发表于 2009-1-20 08:00:52

PC区那脑残的北京网通用户?....话说我以前也砍了不少...LZ为什么不投诉我...难道因为我不够帅气?...:hug:

yiyun930 发表于 2009-1-20 08:42:08

这位会员,在模拟999也有发过类似的帖子,不过,只是在回帖山寨版PSP主题时顺便推荐了下歌美760+,并附上了些详细参数,其本人也只是名高三学生,并且这部歌美760+我已经有入手,正在测试详细功能,从目前来看,功能很强大,性价比还不错,该会员的介绍并无夸大之处,所以可以认为并非广告。。。。

不过,我在查阅了LZ的涉及主题后发现,确实存在连续使用MJ自顶现象(注册以及登陆IP均相同),所以,如果LZ不能对此情况给出合理解释的话,我认为是可以按照2楼斑竹所言“使用MJ扰乱论坛秩序者”这一结论定性并给予适当处罚的。。。

当然,LZ毕竟是个学生,不排除恶作剧的可能,而且也为模拟玩友介绍了这部不错的山寨版游戏机,也算是做了件好事。不过社区的规章还是要遵守的,所以,如果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我看是不是可以处罚如下
1:给予LZ主号“凤辰马”禁言3天的处罚,作为对LZ恶作剧的小惩大戒,希望LZ能改掉这些坏习惯,那么社区还是欢迎LZ的。
2:对于LZ的MJ,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一律直接禁止访问,以免影响论坛正常讨论氛围。。

具体就想到这些,也欢迎其他斑竹提出自己的想法。。
PS:无关的会员就不要参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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