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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10月底前将完成城乡受灾群众居住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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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5 22: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长春8月25日电 记者25日获悉,目前主汛期已过,吉林省已全面启动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吉林省委、省政府要求冬季到来之前全省受灾群众都能住有所居,9月底前城乡损坏房屋全部修缮完毕,10月底前农村重建住房交付使用,全面完成城乡受灾群众居住安置。
7月下旬以来,吉林省吉林、通化等地区遭受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据统计,截至8月24日,全省城乡因灾累计倒塌房屋11.8万户,损坏房屋30.1万户。城乡住房损毁造成经济损失46亿元人民币。
吉林省民政厅副厅长潘占学介绍,对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的原则、方法、补助标准和完成时限,吉林省民政厅已经做出了具体规定:在过渡安置期间,集中安置的受灾群众每人每天按20元标准统一安排生活费,分散安置的受灾群众每人每天按30标准发放补助费。城市倒房重建将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计划,农村倒房重建将纳入当地泥草房改造,户均都给予2万元补助。
潘占学表示,面对有些地区倒塌房屋数量多、恢复重建工期紧、组织施工难度大的情况,吉林省民政部门将鼓励采取投亲靠友、邻里互助方式解决受灾群众临时住房问题,或者由政府发放租借补助的方式由个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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