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12月的博客里,我曾聊过中国历史上真实的吃人现象。之后便有网友给我来信,问人肉怎么吃啊?说心里话,研究这些文字时,是很不舒服的,有种胆颤心惊的感觉。但古人笔下的这些文字,更充分地暴露人性的丑陋和野蛮。这些文字本来是作为《盗墓史记》一书补充材料使用的,出版社顾虑很多,怕审稿时惹麻烦,便未用。不只如此,还把原稿子中许多被认为“敏感”的文字删除了。
《南村辍耕录》是元人陶宗仪所撰,所记多是历史琐闻笔记,以元代为主,宋代为次,少数上溯。或是陶宗仪亲见所闻,或是摘抄前人史料,作考证辨伪,书里保存了丰富的史料。关于食人肉,在该书卷九里便引了如下一些资料——
图:《南村辍耕录》古籍书页
在唐人张新《朝野佥载》记,武后(武则天)时,杭州临安尉薛震,好食人肉。有债主及奴诣临安,止於客舍,饮之醉,并杀之,水银和煎,并骨销尽。后又欲食其妇,妇知之,跃墙而遁,以告县令。令诘之,具得其情,申州录事奏,奉搬杖一百而死。
同为唐人的段成式著有《西阳杂俎》,书中也提及了“食人”:李廓在颖州,获火光贼七人。前后杀人,必食其肉。狱具,廓问食肉之故。其首言:某教於巨盗,食人肉者,夜入人家,必昏沉,或有魇不寤者。
宋人赵与时在《宾退录》还记:本朝王继勋,孝明皇后母弟。太祖时,屡以罪贬。后以右监门卫率府副率,分司西京。残暴愈甚,强市民间子女,以备给使,小不如意,即杀而食之。太宗即位,会有诉者,暂于洛阳。又知钦州林千之,坐食人肉削籍隶海南,嗟夫!
关于人肉的食法,除了《水浒传》中孙二娘做成包子的方式外,据说还真很有讲究。《南村辍耕录》转摘《卢氏杂说》所记:唐张如为节镇,频吃人肉,及除统军到京,班中有人问曰:“闻尚书在镇好人肉,虚实。”笑曰:“人肉腥而且韧,争堪吃?”
图:卖过人肉包子的孙二娘
是啊,人肉到底怎么吃法?陶宗仪笔下是这样写的——
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於铁架上生炙。或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乘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刲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则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肉”,以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
除了吃饭有讲究外,肉源也有上下之分:“想肉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
因为人肉有等级之分,因而不同性别和年龄的人在食家眼里有不同的称呼。宋人庄绰《鸡肋编》有这样的说法:自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盗贼之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全躯暴以为腊。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泛海到钱唐。有持至行在犹争者,老瘦男子,庾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之不美羹。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正史上关于食人的记载少说也有几十起。如在唐灭亡之后出现的“五代十国”时期,也是一个乱世,人吃人的现象就常有发生——
图:《新五代史》内页
《新五代史·苌从简杂传》(卷47)记载,从简好食人肉,所至多潜捕民间小兒以食。许州富人有玉带,欲之而不可得,遣二卒夜入其家,杀而取之。卒夜逾垣,隐木间,见其夫妇相待如宾,二卒叹曰: “吾公欲夺其宝,而害斯人,吾必不免。”因跃出而告之,使其速以带献,遂逾垣而去,不知其所之。
五代时另一“食人狂”叫赵思绾,《新五代史·赵思绾杂传》(卷53)记载了他的吃人的习惯,他嗜食人胆:隐帝遣郭威西督诸将兵,先围守贞于河中。居数月,思绾城中食尽,杀人而食,每犒宴,杀人数百,庖宰一如羊豕。思绾取其胆以酒吞之,语其下曰:“食胆至千,则勇无敌矣!”
本文作者:倪方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