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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酒店消费停车被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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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4-27 14: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站论坛的朋友有懂法律的么,咨询个问题:

本人于07年4月26日晚7时在武汉市汉阳鹦鹉风情镇常一口火锅城(注:此火锅城面积约600平米)进餐消费,电动车在该火锅城保安指引下停放于该火锅城门前,晚9时消费出来后发现电动车电瓶被盗(价值320元),找该酒店理论的时候互相推诿,说负责人不在,又说只是帮忙看管无法负责,此事本人已经报110备案,请问,此事中该火锅城是否有责任,如果有,应付责任多少?

PS:本人觉得此火锅城经营面积大,理应配有专用停车位,且本人是在该火锅城保安指引下停放于门前,当时门前已停了很多进餐消费者的车辆。附该火锅城电话:027-84823199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4-27 15: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很多这种事,律师一般都会问你有存车收据嘛 ~~~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4-27 15: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放车的地方属于饭店的经营范围  应该由饭店赔偿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4-27 15: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我学的经济法派不上用场~~~:L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4-27 15: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酒店吃饭就与酒店形成了合同关系酒店有义务负责你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4-27 16: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偶也是这样想的,然后拨打了110,那些家伙说只能认定被盗事情,其他的管不了!没办法打了维权电话,说是投诉已经受理,等待回复……

其实停车与客方便是酒店的一种经营模式,而且是在该酒店保安指引下停车,所以事实上已经形成保管合同!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4-27 16:4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无偿保管的话   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无法证明也要负责赔偿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4-27 17: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探花兄,这个案例应该可以参考一下吧...

http://www.jxnews.com.cn/xxrb/system/2006/12/14/002393178.shtml
可是上面那律师只说饭店只负部分责任...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4-27 19: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在于证明保安指引停车...否则就没有谈判的本钱了...
如果是无偿停车...估计就更难办了

PS:如今这世道...就喜欢不明不白....搞得你只能认衰....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4-27 19: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准就是那保安干滴,里应外合~~~:handshake

签到天数: 177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7-4-27 19: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zjemu618 于 2007-4-27 19:16 发表
没准就是那保安干滴,里应外合~~~:handshake


有可能........没准那保安是与那小偷是一伙,保安负责望风,小偷负责偷电瓶........:lol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4-27 21: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瞎猜 告你诽谤 哈哈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4-27 22:4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保管,那不管有偿无偿都得负责啊,否则还要你保管个头啊:handshake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4-28 02: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御酒探花 于 2007-4-27 16:11 发表
偶也是这样想的,然后拨打了110,那些家伙说只能认定被盗事情,其他的管不了!没办法打了维权电话,说是投诉已经受理,等待回复……

其实停车与客方便是酒店的一种经营模式,而且是在该酒店保安指引下停车, ...

恩110的确只能受理给你立案,你要求赔偿的话100是没有这个权利的...110受理了后也就是把这个事发个辖区的派出所去处理,不过你要是认识那个辖区的派出所的的民警或者有脸面的联防人员可以找帮忙出面给你调解下,金额不大的话也人家卖他们个面子赔偿给你倒是有可能.....的确是110没这个权利要求对方赔偿,类似情况见的多了,其他的话只有投诉相关机构或者咨询律师,再或者就是对谱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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