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U618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7450|回复: 1

[转贴] 只许州官放火 看看古代圣人们的性态度

 关闭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2-6 15: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圣人孔子是野种
   
    在新疆呼图壁的大型壁画我们可以看到,图画中位于上边的大人们阳具勃起,正在做**动作,而下方有两排欢跃的小人,这既是对**的褒扬,也是对生育的礼赞。学者闻一多说:“在原始人类的观念里,婚姻是人生第一大事,而传种是婚姻的唯一目的。”“结子的欲望在原始女性是强烈得非常,强烈到恐怕不是我们能想像的程度。”“个人的存在是为他的种族存在而存在的“
   
    古人把**譬为“云雨”,这是因为他们把女子的肚腹看成是土壤,把男人的精子看成是种子,如果没有云和雨,自然也就没有收获。同时,秋天是收获的季节,自然就成了分娩的最佳时机。分娩最好在野外进行,因为这样可以收纳天地之气,使得分娩顺利,同时,分娩又有利于使土地肥沃,得到丰收。
   
    原民在由渔猎阶段过渡到农耕阶段,越来越认识到土地的重要性,因此将男性生殖器与土地联系在一起,所以将男根的象征物称为“田祖”、“田主”。这种关系扩大为天和地、阴和阳,要交合才好,才是事物的生机。因此原民又创造了姜螈这位大地女神的形象,她生育的儿子也以谷物“稷”命名,后来推土而成的“社”演化土地神,大地所生的“稷”演化为谷神,“社”和“稷”。联在一起称作“社稷”。
   
    春秋时侯,郑国久旱不雨,国君向自己的大臣子产询问,子产回答说这是因为全国旷男怨女太多了,阴阳不调,所以风雨不顺。于是国君就采取了一些措施,谐调婚嫁,男欢女悦,于是天降甘霖,旱象解除了。这一理论建立的基础是“君人者不当使男女有过时而无匹偶也”,如果怨女旷夫很多,人间性关系不顺,那么自然界也会出乱子,古代的臣下以此谏君者甚多。
   
    天和地、阴和阳,男和女要交合才好,才是事物的生机。这便是所谓的“天人合一“的观念。
   
    桑木,又叫扶桑木,本意是传说中的太阳树,远古时期每个文明都有太阳神崇拜,桑树的意义如此重大,自然要将其栽种于神圣的祭坛——“社”的周围,桑林则成了“社林”和“社木”
   
    原民们认为野合——野外**,可得天地之气而有益健康,同时有利于谷物生长。因此经常在桑社里组织自由**,在这个场合中,男女放怀无忌,无分老幼,纵情交合。慢慢的就形成上自天子,下自庶民都认可的集体活动。据《礼记·月令》载,凡到仲春之月,候神鸟都飞来了,天子一定要亲自率领后妃嫔娥,抬着猪牛羊等上等供品,祭祀太阳神。还要将象征男女**的弓箭供奉给高媒神。《国语·鲁语》中曾记有鲁庄公如齐观社的故事。所谓观社,其实就是去观看女人的luo体舞。
   
    有桑社就有桑林之舞,在这种舞蹈仪式中,男女双方都可以放肆的挑逗对方,求得对方的回应,相近于桑林之舞的还有万舞,这是为了纪念女娲这个媒神而设立的“祀高”典礼中一个活动,春秋时楚文王死后,他的弟子元想追求寡嫂,就用跳“万舞”来挑逗她,可见“万舞”中性内容、性刺激是相当强烈的。因此闻一多就说:“是祀高祺用万舞,其舞富于诱惑性,则高祺之祀,颇涉邪淫,亦可想见矣。”
   
    一心治水的三过家门而不入大禹都在这种地方停下脚步,《楚辞·天问》中说: “焉得彼涂山女,而通之于台桑?”这是说他走到涂山的时候,看见漂亮涂山姑娘,正巧刚好是桑社狂欢节时期,两人便有了热烈的欢合。
   
    孔子的父亲叔梁纥在他快60岁的时候也去赶桑社,在尼山之上,与姓颜的女子一见倾心,一宿风流之后,便怀上孔子。野种可谓是骂人最狠毒的话,不过估计现代人没有几个知道他们推崇的万世师表的大圣人居然尽是一个野种。当然,对此,头巾气十足的文人倒有一番说法——如果不是野合而得天地之气,很难生大圣大贤。
   
    嫂子的手摸得摸不得
   
    后世的儒家头巾气特别重,动不动就要逼寡妇上吊,让淫妇浸猪笼,不过他们信奉的大老师孟子其实开通的很,讨论起性问题来,足可以上今天“午夜不设防”的电台节目当主持人。

有一次有人问孟子,舜违背自己父亲的意愿,迎娶帝尧的两个女儿蛾皇和女英,这是典型的“不告而娶”,比“不告而取”的小偷还可恨,怎么配当大圣人,怎么居然是大圣人。
   
    孟子当场给了那个家伙一个爆栗,“为无后也”。然后说了一大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话,唬的对方连自己问什么都忘记了。
   
    其实舜不娶蛾皇和女英,找别的姑娘成亲,孩子照样会有的,孟子答非所问,完全是诡辩。而且公然宣称,“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什么是男女居室,就是做爱,就是sex,照孟子的意思是,舜是先上车后买票,已经和蛾皇和女英那个那个了,所以要负责任。如果要是告诉父母,父母不同意了,那就更对不起蛾皇和女英,所以就索性不告诉了。
   
    总之,**比爱情伟大,爱情又比亲情伟大。孟子一向就认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也。所以齐宣王自我忏悔:“寡人有疾,寡人好色”的时候,孟子就一脸不以为然,他告诉宣王,从前连周文王的祖父也好色,也爱他的妃子。《诗经》上说,他清早驰马沿着河的西岸直到岐山之下,同他的妃子美女一起来为建筑宫室而考察地势。可以国王在他的治理下,内无怨女,外无旷夫。这是因为实行王道的结果。
   
    孟子说到这里,一脸正气的说,好色没有什么不好,但是不能只你一人好了,还要全民一起好,大家一起high,人人都有性伴侣,人人都有健康的性生活,王道自然也就实现了。
   
    当时“男女授受不亲”已经蔚为风气,开始走向极端了,《礼记·坊记》就已经载明了相关的戒律:故君子远色,以为民纪。故男女授受不亲。……姑姊妹已嫁而反,男子不与同席而坐。寡妇不夜哭。妇人疾,问之不问其疾,以此坊(防)民, 民犹淫洪而乱于族。
   
    针对于此,有个叫淳于髠的人问孟子:既然是男女授受不亲,那么如果嫂子掉在水里快淹死了,该怎么办?这个可以经典的难题,就像老妈和老婆掉到水里,要先救那一个一样的经典,不是牛人没办法对付,
   
    孟子回答说,如果眼看嫂子要淹死了而不救,这真是豺狼了(连嫂嫂掉在河里时是否应该用手拉她这都有疑问的人就更是豺狼了,当然孟子没有明说,王威替他说了,呵呵)。男女授受不亲,这是“礼”;嫂溺而援之以手,权也。
   
    后来写黄色小说出名了大才子李渔在他《十二楼·合影楼》开篇就接着这个话头写上这么一段——
   
    儒书云“男女授受不亲”,道书云“不见可欲,使心不乱”,这两句话极讲得周密。男子与妇人亲手递一件东西,或是相见一面,她自她,我自我,有何关碍,这等防得森严?要晓得古圣先贤也是有情有欲的人,都曾经历过来,知道一见了面,一沾了:手,就要把无意之事认作有心,不容你自家作主,要颠倒错乱起来。譬如妇人取一件东西递与男子,过手的时节,或高或下,或重或轻,总是出于无意。当不得那接手的人常要画蛇添足,轻的说她故:示温柔,重的说她有心戏谑,高的说她提心在手何异举案齐眉,下的说她借物丢情不啻抛球掷果。想到此处,就不好辜其来意,也要弄些手势答她。焉知那位妇人不肯将错就错?这本风流戏文,就从这件东西上做起了。至于男女相见,那种眉眼招灾、声音起祸的利害,也是如此。所以只是不见不亲的妙。
   
    妙,是在是妙!!高,实在是高啊!!!


按月通经陈妈妈
   
    成书于春秋战国时代的《黄帝内经》就已经提到了月经,称之为月事。那时医学界已观察到,女人下体每月会规律地出血,像月亮定期有盈亏,因此称之为月经或月信。“经”和“信”的意思都有按时,有规律的意思。
   
    《黄帝内经》还讨论女人的第一次月经因为直接说出女人的隐秘很不礼貌,所以说“女子十四而天癸至”。因为月经是成形了的水,同时女子属阴,所以称为“天癸”。
   
    女子在月经初潮时,由于无知而产生恐惧感,或受周围人们看法的影响,对女性持有的这一 生理现象产生不洁、厌恶一类的负面感觉。再加上男性觉得流血不详,慢慢地月经也就形成一种禁忌。因此在《礼记》有不可在月经来潮时行房的“月辰避夕”的观念。《玉房秘诀》中也有“月经之子兵亡”的话。即便到了现代,女人们还把月经称之为大姨妈或者倒霉。毕竟,月经总会给女人带来一些尴尬和麻烦。对于好色的男人更是一个很沉重很沉重的打击,比如冯梦龙收集的一首民谣《身上来》就提示了经期不能做爱。

年当悔,月当灾,撞着了情郎正遇巧身上来。郎做了巡检司门前个朱红棍,姐做了池里鲜鱼穿子腮。
    直至现代,我国的一些农村中还认为如果在女方“见红”时过夫妻性生活,就要“倒大霉”。不过,现代医学证实,女方月经期间不过夫妻性生活对女方健康有好处。所以这一女性歧视倒是默默无闻的保护了女性几千年。
   
    有月经自然要想办法对付,在未发明造纸之前,女性采用的是将草木灰装进小布条里,两头同细线系在腰间,成了所谓的卫生带。发明造纸后,草纸等容易吸收水分的东西边派上用场。旧时的集市上很少有卖卫生带的,就是有,也只是货郎或一些胭脂水粉店才有卖。所以基本上女性使用的卫生带都是自己制作的。
   
    汤显祖的《牡丹亭》中,有一幕很有趣的对话,写杜丽娘的老师陈最良为她看病时,最后引出了侍婢说了一句:“做的按月通经陈妈妈。”这里的“陈妈妈”是句双关语, “按月通经”,即指月经,“陈妈妈”则是古代妇女拭秽处以自洁之巾,广义甚至可作女性生理作用及用具的统称。如明冯梦龙《又雄记‧胡船透信》上说:“还有两顶巾儿也没了,做陈妈妈用了”。 而《醒世姻缘传》则说:“又将那第三个抽斗扭开……又有两三根‘广东人事’,两块‘陈妈妈’,一个白绫合包。”
   
    陈妈妈另有一名又叫“陈姥姥。” 《续古存说》就解释说“陈姥姥”乃是巾帕的别名。“陈姥姥”不但适用于月事,而且兼用于“拭物(其实是拭私处)”,古人在注释“帨”字就说:“妇人拭物之巾,尝以自洁之用也。古者女子嫁,则母结帨而戒之,而呼其名曰陈姥姥。”
   
    总之不管是陈姥姥还是陈妈妈,卫生带这种东西古已有之。
   
    值得一提的是,古代的中医有一味药物叫做红铅,就是以初潮之月经,干燥后取其粉末而入药。这种药物的效果如何,看看明朝两位皇帝的下场就知道,一位是明世宗嘉靖,他在方士的指导下,服食最久 “红铅”最久,为收集少女经血炼制这种“不死药”,大量从民间征召少女入宫。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冬,从京师地区采选8至14岁少女300人入宫;嘉靖三十四年九月,又采选10岁以下的少女160人。两个月后又从湖广、承天府选民女20人。嘉靖四十三年正月,又选录宫女300人。王世贞便有诗云:憔悴春风雨露中。
   
    第二个倒在红铅之下的是明光宗朱常洛,朱常洛本来体弱,自从登基之后,更是缠绵病榻,在御医束手无策的情况下,鸿胪寺丞李可灼说有仙丹要呈献给皇上。朱常洛自知命在旦夕,遂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在服完第一枚红丸后,朱常洛感觉还好,傍晚,朱常洛命李可灼再进一粒红丸。尽管御医们都表示反对,但是朱常洛坚持要再服一颗。然而,次日五更,朱常洛暴毙而亡。这便是明末三大案之一的红丸案,李可灼所进的红丸,其实与嘉靖皇帝当初服用的红铅丸类似,是用妇人经水、秋石、人乳、辰砂调制而成。


媵--挥泪大甩卖的陪嫁
   
    《易经·革卦》彖曰:"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二个女人相处就像水火难以相容,因此,建议"革"--废除它。
   
    因为中国人喜欢生,而且还要生的更多,所以在男权社会巩固之后,多妻则多子,多子则多福的观念迅速流行起来。
   
    《尸子》上说帝尧嫁女,"妻之以皇,媵之以英",就是说娥皇出嫁的时候,女英作为陪嫁也进入舜的家门,可谓是买一送一,增量不加价的翻版,估计是帝尧为了说服舜下定不告而娶的决心(孟子就曾说过,帝尧是事先知道这件事的)才做出挥泪大甩卖,跳楼大降价的举动。
   
    古代书上说,娥黄女英与舜三人每天3p的其乐融融,估计是鬼话,因为做陪嫁的总是低人一等,诗经上的《豳风·七月》就有"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的句子,描写的是少女们在采桑时忽然心里悲伤起来,恐怕被女公子带去陪嫁。
   
    不过个人的感受无补于事,就像在今天,很多人同样把爱情和婚姻分的很开,媵制很快制度化,堂堂正正写入《仪礼·婚礼》注曰:"古者嫁女必以侄品从,谓之媵。"易经的归妹卦反映的也是媵制,卜辞一看就可以看出来了,"归妹以品,跛能履,征吉。"意思陪嫁的就像跛脚的人还能穿鞋行走,是件好事情。
   
    不过媵制会带来很多麻烦,至少对于越来越讲究宗法人伦的中国人来说,特别是在嫡庶之辩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正常只允许家中只有一个至高无上的女主人,像娥皇女英那样,比一国两制还让男人头疼,后世虽然有妻子死了,由妻妹续弦的婚俗,算是媵制的遗孑。总体而言,媵制是逐渐没落了。

    在东方各国以获得子孙为实行多妻的主要原因。日本纳妾曾由法律认可,其理由是生育子嗣,以便继承先人的祭祠。许多波斯人迎娶新妻,仅为了第一个妻子生不出孩子。埃及男子对于不幸无出的妻,虽恋情犹浓,不忍割爱,徒以子嗣所关,乃引起重婚的念头。
   
    聪明的中国人,准确的说,应该是中国男人则发明的妻妾制。因为妻妾都生孩子,如果嫡庶不分,以后继承父亲的地位与遗产就会出大乱子。上到国,下到家都不得安宁,因此如何处置妾在家庭的位置,难度相当于送神舟火箭上太空,没有过硬了理论素质是万万搞不定的。
   
    妾和妻是完全不一样的,她之所以存在的所有理据是作为生育机器,作为婚姻制度的一种补充,《汇苑》上说:"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就像今天不被法律保护的二奶一样,是没有夫妻的名分的。作为比照,如果女子随男子私奔,也很惨,《礼记·内则》认为"奔者为妾", "父母国人皆贱之"。总之妾是未经明媒正娶的女子,现在电视上播放的古装连续剧常常有这样的台词,"我是坐了八抬大轿从大门抬进来的,你是从小门被带进来的。"恰恰可以作为她们地位底下的旁证。


妾--一夫一妻制的补充
   
    有个外国记者曾经质问以清朝遗老自居的辜鸿铭,以为中国的妻妾制度乃是文明之渊数,辜鸿铭悠然的指着面前的茶盘中的茶壶和茶杯,笑道:"一个茶壶可以配四个茶杯,你听说过一个茶杯配一个茶壶的么?"
   
    直到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文人们风流自命,纳"小星",富人纳侧室,娶"外宅",收"通房丫头",乃至姨太太成群,都是司空见惯之事。 辜鸿铭留过洋,娶过妾,研究的是中国的经典,不过他的这个讲法其实大谬不然,只能骗骗洋鬼子,事实上,一夫多妻制从西周以来就没有市场,他把中国妻妾制度当成是一夫多妻制,简直是大错特错。性学专家潘光旦就曾说:一夫一妻在中国也有天经地义的地位。不过因为同时承认妾的制度,此种天经地义的禁锢的力量并没西洋的那般大。……中国的婚姻是始终以一夫一妻为骨干的;一夫一妻是常经,妾制是权变。
   
    妾的地位到底如何,我们不妨先看看韩非子讲的笑话,虽然他是个严肃的人,而且口吃,不过偶尔讲起笑话来,杀伤力还是挺强的。
   
    卫人有夫妻祷者,而祝曰:使我无故得百束布。其夫曰:何少也?对曰:益是,子将以买妾。
   
    这个故事是说,卫国有一对夫妻,妻子求神明保佑,许下心愿:让我凭空得到一百束布匹吧。他的丈夫就很不满了,抱怨道:"这也太少了吧。"妻子想想也对,又补充了一个愿望再让我老公买个妾回来。
   
    故事里头描写的明显是一对平民夫妻,可以他们居然商量着买妾进门,而且还是妻子提出的,这意味着,第一,在市场上,妾的价格不高,当然可能要比一百束布匹高一些,但也高不到那里去。第二,妻子不视为妾为危险,应该是当时普遍情况。
   
    《孟子》中所说"齐人有一妾"的故事中,那"齐人"是个乞丐,但他也有妾。妾的价格如此低廉会造成的一个问题很快引起政治家的关注,西汉的《盐铁论》就记载了一位贤良的看法:
   
    "古者夫妇之好,一男一女而成家室之道。及后士一妾,大夫二,诸侯有侄娣九女而已。今诸侯百数,卿大夫十数, 中者侍御,富者盈室。是以女或旷怨失时,男或放死无匹。"
   
    也就是说,古代流行的是一夫一妻制,除了王公贵族,平民纳妾是不提倡的,不过春秋战国礼崩乐坏,到了西汉,更没有人把这个当回事了。现在则被提升到"女或旷怨失时,男或放死无匹"的阴阳不协的政治高度上。事实上,历朝历代并不提倡平民纳妾,而且还有所限制,这点倒是可以从《明会典·律例四》中得到旁证:"民年四十以上无子听之。"也就是说,老百姓四十岁以上又没有孩子想要纳妾就随他们的意愿,反过来可知,政府对平民纳妾是有限制的。
   
    准确的说,娶妾其实是作为对王公贵族的一种酬庸,一种福利,所以《白虎通·嫁娶》更明确的指出:
   
    "卿大夫一妻二妾者何?尊贤重继嗣也。不备侄娣(指不能像天子和诸侯那样有"侄娣从嫁")者何?北面之臣贱,势不足尽人骨肉之亲。……士一妻一妾何?下卿大夫礼也。"

       不过既然"富者盈室",老百姓当然不服气,东汉末年的黄巾之乱,应该说,有部分原因是老百姓为了争取自己的性权利而做的斗争,这也是中国历史上很多的农民起义的原因之一,谓予不然,看看的理论指导书《太平经》就知道了,上面就特意提到"一男二女法":"云太皇天上平气将到,当纯法天。故令一男者当得二女,以象阴阳数奇,阴数偶也。乃太和之气到也。……故使一男二女也。"
   
    一男两女,这就不是一夫一妻制了,而是一夫多妻制,而且上升到阴阳天人感应的政治高度,书中还提到王者可得到更多的女子,每州一个,以应九州之数。


吃使者豆腐的秦宣太后
   
    秦宣太后在秦国的长期执政,历经三朝,与许多当时的风云人物交往深厚,她的执政可以说是将秦国的争霸事业推到了一个从来未有的高度。 她曾经指导自己的儿子昭王诱杀了两位对秦国有极大威胁的国王,一位是楚怀王,一位是义渠王。
   
    《战国策》记载,有一次楚国攻打秦国周边的韩国,韩国求救使者一波接一波往秦国跑,可谓是冠盖相望,但是秦宣王后就是不发兵。最后韩国派出使臣尚靳,在朝会上指出唇寒齿亡,如果秦国不出兵,最后也会吃亏。宣太后于是单独召见了尚靳,发表了一通意见,她说:使者来了很多,就你还说的有点道理,现在这情形,哀家就和你打个比方吧,过去我和丈夫**,丈夫一条大腿压在她的身上,我就感到吃不消;而丈夫全身压在我的身上,我却不感到重了。为什么啊!所以说,现在要帮助韩国的话,兵不众、粮不多,则不足以救韩。再说军事活动,日费千金,你有没有办法分担像分担我身上的重量的好主意,我才好下出兵的决心。
   
    “庙堂”之上,一位堂堂的太后对外国使节大淡**,在清朝王士桢《池北偶谈》里评论道:"此等淫亵语,出于妇人之口,入于使者之耳,载于国史之笔,皆大奇!
   
    而南宋鲍彪新注本里则说:"宣太后之言污鄙甚矣!以爱魏丑夫欲使为殉观之,则此言不以为耻,可知秦母后之恶,有自来矣!"
   
    不过他们可能都没有考虑到,求救的使者那么多,该说的其实都说了,这位尚靳为什么会被单独召见呢,王威估计,尚靳应该是个美男子,让秦宣太后动了心,所以借助商量军国大事,以性话题挑拨对方,公然吃外交使节的豆腐。
   
    秦宣太后的乱搞在当时是出了名,可以说是举国皆知,大臣魏丑夫就是她最心爱的面首,后来宣太后生病将死,拟下遗命:“如果我死了,一定要魏丑夫为我殉葬。”魏丑夫听说此事,狂晕,搞老女人已经很吃亏了,还要殉葬。幸亏他有个死党庸芮肯为他出面游说宣太后:“太后您认为人死之后,冥冥之中还能知觉人间的事情么?”宣太后说:“人死了当然什么都不会知道了。”庸芮于是说:“像太后这样明智的人,明明知道人死了不会有什么知觉,为什么还要凭白无故的要把自己所爱的人致于死地呢?假如死人还知道什么的话,那么先王早就对太后恨之入骨了。太后赎罪还来不及呢,哪里还敢和魏丑夫有私情呢。”
   
    宣太后觉得庸芮说的有理,这才放弃了魏丑夫为自己殉葬的念头。
   
    殉葬分生殉(活埋)和杀殉(杀而后埋),三代之前已经有之。所谓“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西汉年间,广川王刘去邀集了一些无赖少年盗掘了一座古墓——西周末代帝王周幽王的墓,发现有100多具尸体,衣服完好,栩栩如生。这些尸体只有一个男性,其他都是女性。可见,那些女尸都是殉葬的妃妾。
   
    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后用177人殉葬,其中包含自己最宠爱的国之良臣, “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
   
    后来以活人殉葬的做法就逐渐被陶俑、木俑、泥俑、金属俑所代替。战国时期,秦献公上台第一年(公元前384年),就废除了活人殉葬制度。秦始皇死后,秦二世令大量后宫和工匠殉葬,“计以万数”。
   
    汉朝之后,就很少听说殉葬的事情,到了明朝,农民出身,做过和尚的明太祖朱元璋又让这一制度复活,他死后,用了46个妃妾、宫女殉葬,朝鲜的史书《李朝实录》也记载明成祖死后(公元1424年)逼殉宫女的详情。30多名宫女在吃完最后的晚餐之后,被带上殿堂,哭声震殿阁。殿堂内置有小木床,太监们使宫女立在床上,从房梁上垂下绳套,把她们的头放在圈套中,然后撤掉小床,让她们吊死。

     这种以活人,特别是以妇女殉葬的野蛮制度的终结者是曾经历过土木堡之变的明英宗,他在临死时候,在遗诏中写明:“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
   
    孟子的好色论
   
    有个任国人问屋庐子(孟子的学生)说:"礼和谋生吃饭,哪个重要?"屋庐子说:"当然是礼重要啦,我师父说的啦。"
   
    任国人又问:"好色和礼谁重要?"
   
    屋庐子说:"礼重要。我师父说的啦"
   
    任国人说:"要是按照礼去谋生,就会饥饿而死;不以礼去谋生,就能够得到好工作,难道必须要按照礼吗?如果按照礼来迎亲,就会得不到妻子;如果不按照礼来迎亲,就能够得到妻子,难道必须要按照礼来迎亲吗?"
   
    屋庐子不能回答这个问题。第二天马上跑到邹国去找老师孟子哭诉,老师啊,我都是按照你的标准答案回答的啊,怎么不通不通。
   
    孟子先用戒尺打了屋庐子一千下屁股,然后才解答,为啥要打那么多少,因为要思考哇,孟子说:"你这样回答就是了,这有什么呢?不揣摩根本的东西,而只去比较末端?方寸之木可以使它高于很高的楼,金子比羽毛重,但是怎么能说是一小钩金比一大车羽毛还重呢?拿谋生的重要性与礼教最末微的小节来比较,怎么能说谋生更重要呢?拿好色的重要性与礼最末微的小节来比较,怎么能说好色更重要呢?你去回答他就说:’扭住兄长的胳膊而夺取他的饮食,当然能够得到饮食;但是不扭住兄长的胳膊,也能够得到饮食,你还扭吗?翻越过东边邻居的墙去搂抱邻家的处女,就可以得到妻子;不搂抱就得不到妻子;那你会去搂抱她吗?’"
   
    可见好色这个本能问题上,孟子不是那么古板的,虽然一脸的不提倡不鼓励,但却从反面开出了建议--拿出男人的勇气来,翻墙当采花大盗去。
   
    金子和羽毛到底那个更重,要看容量,好色的本能和礼教的规范那个更重要,要看时机。同样的道理,可以延伸到爱情和金钱那个更重要上。比如有个朋友搞不定女人,不能当场拿下,我的结论是:你甩给她一万,看看她从不从,不从,再甩,十万,再不从,一百万。
   
    同样的,一个女人哭诉自己可怜没人爱,我的结论,你虽然是女人,但不够漂亮,或者你虽然漂亮,但不是超级漂亮。
   
    大家可能认为我的说法比较流氓,不过如果我说这也是亚圣孟子的看法,大家可别用砖头砸我。
   
    孔子曾经说:"少年之时,戒之在色。"就是说在你和一个人在他少年时候,讲不要好色这样的大道理,其实是讲不通的。
   
    而且好色在当时春秋战国时期,并不是什么很坏的毛病,至少没有以后那么坏,先从造字说起,从篆文、甲骨文的象形来判断, "色"字表示将人置于自己膝上,故其本义即"女色"(于鬯《职墨》、孔广居《说文疑疑》),也有人认为"色"字之形是人在人上,是男女交媾之义(马叙伦《说文解字六书疏证》卷十七)。
   
    可见,我们老祖宗在造字的时候,是没有什么偏见的。对于女人吸引男人的魅力,春秋战国的人们也不像以后的人动不动就指责女方是红颜祸水或者淫娃荡妇。而是一有机会,就夸女人有勾引男人魅力,还有一个专有名词:"女德",比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周天子欲纳狄君之女为后,富辰劝阻之词中有"女德无极,妇怨无终"的话。而《史记·晋世家》则记载重耳出亡至齐,齐桓公以宗女妻之,重耳爱恋齐女,居然在齐国呆了五年,并且准备一直呆下去,齐女责他"一国公子,穷而来此,数士者以子为命,子不疾反国,报劳臣,而怀女德,窃为子羞之!" 重耳不听,齐女与诸臣只好将他灌醉,载之而行;最终得成大业,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所以,同学们,拍女人的马匹,我们要向老祖宗学习啊,女德女德,以德服人啊。
   
    被女人搞垮了身体了,孟子该怎么办
   
    七出本不合理,但七出之外,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理由。
   
    大圣大贤的孟子也出过妻,要是照着《韩诗外传》的说法——有一天孟子进自己卧室的时候,她的老婆没有看见,独自蹲在地上,没有起来迎接,孟子就气吼吼的要休她。她跑去照自己的母亲诉苦::“这个婆娘无礼,我恳请母亲让我休了她。”她的母亲就说:“将进入大堂的时候,一定会发出声响。但是悄悄进来卧室的时候,却必定看着下面。你进入卧室不发出一点声音,还让让蹲着的人抬头看见你进来,是你无礼,还是你老婆无礼啊?”

    连老婆蹲在地上都是出妻的借口,可见女人难做了。不过看孟子的生平行事,言语文字,是很通人情的人,《韩诗外传》的说法估计是造谣。《荀子•解惑》篇就有 “孟子恶败而出妻”的说法,可见孟子是出过妻。恶败是什么意思呢,恶就是厌恶,“败”是败坏身体,看来孟子也是一个控制不料自己的欲望的人,有了老婆就要天天**,结果把身体搞垮了,为了身体,只要忍痛割爱,毅然出妻了。
   
    历来大圣大贤的伟人,创作欲强之外,性欲也是超强,法国大思想家卢梭可为旁证,孟子为了身体健康而出妻,真是其情可悯,方式大类似今人戒烟,也算毅力惊人。当然也可能她的老婆性欲太强,需索无尽,以至于孟子穷于应付。当然了,孟子是伟人嘛,我个人还是倾向于孟子的性欲太强的缘故。
   
    女人攒私房钱也是出妻的一个理由,因为《礼记•内则)上就说:“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也就是嫁入人家的女子就失去了对财产权的掌握和控制,像《韩非子•说林》就说了一个故事:有个卫国人在嫁出女儿之前,嘱咐自己的女儿,做女人一定要有点私房钱啊,不然日子不好过。她的女儿就偷偷的攒钱,结果被公婆发现了,让儿子休了他,因为女人攒私房钱在古人看来,和盗窃也差不了那里去。
   
    不过话说回来,看红楼梦里头,很多小媳妇都有自己的私房钱,还洋洋自得的。可见私房钱往往可能只是婆婆对媳妇看不顺眼找的借口,不过是小问题。但总是难免有小题大做的人。
   
    (汉书&#8226;王吉传)记载了王吉年轻时候居住在长安,隔壁人家的枣树枝伸进了王吉家的院子,王吉的妻子摘了几颗枣子给王吉吃,这本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王吉竟认为妻子品行不端,“乃去妇。”可见女人是一点捍卫自己婚姻的权利都没有,糟糕的是丈夫可以任意出妻,而妻子则无权请求离异,<唐律疏义)上说:
   
    妇人从夫,无自专之道,虽见兄弟,送迎尚不逾阀。若有心乖唱和,意在分离,背夫擅行,有怀他志,妻妾各徒二年。因擅去,杖一百,从夫嫁卖。其妻因逃而改嫁者,绞监候。
   
    另外还规定了“其因夫弃妻逃亡,三年之内,不告官司而逃去者,杖八十。擅改嫁者,杖一百。”因此民间有“男不要女一张纸 (休书),女不要男只有死”的说法,也就不足为怪了。
   
    宋明理学大张之日,“夫有再娶之义,女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更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理学家程颐在<性理大全)中就对“出妻”发表过议论:
   
    问:‘妻可出乎?’
   
    程子曰:‘妻不贤出之何害?如子思亦尝出妻。今世俗乃以出妻为丑行,遂不敢为,古人不如此。”
   
    不过,也不是所有儒家知识分子都这么看,明朝辅佐朱元璋得天下的刘基就认为“七出”中的“有恶疾”、“无子”两条十分不合理,他说:“恶疾之与无子,岂人之所欲哉?非所欲而得之,其不幸也大矣,而出之,忍矣哉。
   
    清代大学问家钱大昕则主张离婚自由,反对歧视离婚女子,他说:
   
    夫父子兄弟,以天合者也;夫妇以人合者也;以天合者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以人合者,可制以去就之义。……先王设为可去之义,合则留,不合则去,俾能执妇道者,可守从一之义,否则宁割伉俪之爱,勿伤骨肉之恩。……后世闾里之妇,失爱于舅姑,谗间以叔妹,抑郁而死者有之,或其夫淫酗凶悍,宠溺嬖媵,陵凭而死者有之;准之古礼,固有可去之义,亦何必束缚之,禁锢之,置之必死之地而后快乎?


天下莫不知其姣也--孔孟子对同性恋的态度
   
    《史记·孔子世家》说,诗原来有三千多篇,经过孔子的删选,成为后世所见的三百余篇的定本。这个说法一直受的后世质疑,不过《论语》记孔子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可见孔子即便没有删诗,对改订诗经错乱散失的音律也做出了贡献。
   
    诗经中有不少诗歌是歌颂同性恋的,更有意思的是《郑风·女曰鸡 鸣》这一篇,颂一贤女劝夫勤劳并交良友,不过他丈夫的这个良友么,很有点同性恋的味道: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

    知你对他勤眷恋,我解佩玉表奉献。知你对他很体贴,我解佩玉表慰问。 知你对他很爱好,我解佩玉以报答。
   
    呵呵,是不是有点像红楼梦里头的贾宝玉赠给蒋玉函玉带的情形。
   
    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既然同性恋能入诗,可见在他老人家的眼中,同性恋算的上是很纯正的爱情了。这倒不是他老人家开通,而是在当时,同性恋并不视为变态。
   
    鲁国公子有一个宠爱的娈童(嬖僮),叫做汪锜。当齐国攻打鲁国的时候,他俩同乘一辆战车奋勇拚杀,一同战死,一同停殡。鲁国人因汪锜年幼,就打算以殇礼葬之,殇礼就是没成年就死去的人之葬礼,礼仪上来说自然比成年人的葬礼低一些。
   
    孔子当时位列大夫,掌礼仪司法、施教化,他发表意见:"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意思是说:汪锜能拿着武器保卫国家而战死,没什么成年不成年(葬礼)的区分。而对于二人之情事则不置一词,可见当时的对同性恋态度,是视为常态的爱情。
   
    《诗经》有云:"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这个"子都"乃是众多郑国少女梦中的白马王子,大名叫做公孙阏,不仅相貌生的美,还有着一身的好武艺,能征善射,因此便做了郑庄公的大夫。
   
    子都就是因为貌美而受到郑庄公的宠爱,当郑国在决定了讨伐许国的时候,组织了一次祭天的仪式,在仪式上顺带检阅部队,在仪式上提供一辆车作为战争前鼓舞士气竞赛奖品,大夫颍考叔乃是一位不服老的将军,他抢了就跑,子都怎么追也追不上,气得直跳脚。
   
    兵临许国城下的时候,颖考叔不愧为郑国第一勇士,擎着郑庄公的大旗一下子攻上了许城城墙,但他还没有来得及得意,城下的子都想起争车之恨,越看越不顺眼,在城下抽出一枝箭照着他后心就射了上去,颖考叔顿时一命呜乎。另一位将军瑕叔盈还以为颍叔考是被许国兵杀死的,连忙拾起大旗,指挥士兵继续战 斗,终于把城攻破。郑军全部入了城,许国的国君吓得逃亡到了卫国。许国的土地于是并入了郑国的版图。
   
    由于子都深受郑庄公的宠爱,在国君的庇护下,居然逃过了罪责。
   
    孟老夫子精通历史,不可能不知道子都暗箭伤人的事情,但是当他提到子都,却也忍不住赞叹道:"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
   
    不知道子都长的漂亮的人,是不生眼睛的,孟夫子整天养浩然之气,对很多养他的国君都舍得说几句好话,总是夹枪带棒的,可以一提起子都,完全是悠然神往的表情,可见孟夫子的审美观真的很男色很男色啊。


分桃之爱--孔子也有走后门的时候
   
    卫灵公是个淫乱的昏君,他的王后南子是宋国的公主,未出嫁前就和宋国的公子朝相好,嫁给了卫灵公后,公子朝也跟着来卫国做了大夫,和南子藕断丝连。宋朝长相英俊,被喜好男色的卫灵公看上了,遂与之有私,而宋朝又和卫灵公的嫡母宣姜乱搞,以后怕事情泄露,就勾结了一帮人作乱,逐灵公出去。后来灵公复国登位,公子朝只好和南子出奔晋国。可是卫灵公却因母亲以想念媳妇为由,把公子朝召回卫国。以至于孔子在《论语》自怨自艾的说:"不有祝佗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难以色于今之世!
   
    除了宋朝之外,卫灵公还宠爱弥子瑕,
   
    有一次弥子瑕于深夜得知母亲重病。一着急,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私自驾着卫灵公的马车出了宫。根据卫国的法律:"窃驾君车者罪刖。" 也就是私用君王的马车,是要砍掉双腿的。卫灵 公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大声赞叹道:"多么孝顺的人啊,为了母亲甘愿冒这等危险!" 又有一次,弥子瑕陪伴卫灵公游园。园中桃树果实累累,红绿相间,正是初熟时候。弥子瑕摘下一个桃子,吃了几口,将剩下的一半顺手递给了灵公。灵公又赞叹了,说,弥子瑕是怕桃子不够熟,所以先替他尝尝是否酸涩的,乃是关心主上的表现。
   
    不过以色事人,其能久乎,再加上卫灵公本就是荒淫之主。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时间长了,卫灵公对弥子瑕便心生厌烦,而弥子瑕却不知进退,于是从前"私车"、"分桃"的举动,便都成了黑材料翻出来了--这个家伙,从前居然敢私驾我的马车,目无主上;还把他吃剩不要的桃子塞到我手里,蔑视君主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往日的甜蜜恩爱现在都变成了指责的理由,韩非子在《说难篇》就评论说: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
   
    古人行文喜欢用典,从此把男同性恋称为"分桃之爱",这个词汇的流行程度不亚于今天的《断背山》,估计古代男同性恋彼此见面之前,都会问上一句,你今天分桃了没有?
   
    值得注意的是,韩非子讨论弥子瑕得宠失宠的现象很客观,一点也没有站在道德高地上胡乱扫射,要是换上宋儒,估计就得冒出一大堆世风日下的套话。男同性恋的爱情被人尊重,不仅局限在上层贵族之间,便是底层的士,只要是真情,也会受到人们的爱敬,战国时,有两位颇有名望的士人,一个叫潘章,一个叫王仲先。虽然同为男子,却一见钟情,不但相依相守,而且果然同生同死。人们深受感动,于是将他们合葬,后来墓上长出了一棵枝叶繁盛的大树,枝枝相抱,叶叶相对。世人遂将此树称为"共枕木"。认为他们之间的情意感动上天,特降此祥木以示后人。
   
    孔子在鲁国吃不开的时候,开始周游列国,曾经出仕于卫,受到了卫灵公的礼遇。、
   
    不过孔子之所以得到卫灵公的礼遇,绝对不是因为他自身的声望德行,他也是靠走后门才见着卫灵公的,而且走的还是卫灵公男宠弥子瑕的后门,借助的是他的学生子路和弥子瑕的连襟关系。
   
    可见我们这位大圣人,为了当官,也曾身段柔软。不过圣人到底是圣人,可以一时脸皮厚,做不到一辈子脸皮厚,在一次灵公与南子同坐一车出游(应该弥子瑕也在场),并且让孔子为陪乘,过街市时,市人做歌曰:"同车者色耶,从车者德耶?"孔子叹道:"君之好德不如好色",终于狠了狠心,离开卫国去了宋国。


签到天数: 11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8-2-7 11: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封建社会太沉迷
看待事物总从坏处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国治模拟精品屋 ( 沪ICP备15012945号-1 )

GMT+8, 2024-11-23 15:10 , Processed in 1.080078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