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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尊严永远不可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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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8-15 10:5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797年的7月15日,一个名叫StClairepollock的5岁小男孩,失足坠崖 身亡。父亲在悲痛之余,决定在自己的土地上为儿子修建一座小小的坟墓,为了不让失去儿子的痛苦时时折磨自己,孩子的父母决定,卖掉全部土地,迁移到远离儿子的地方居住。在转让土地的契约里,孩子的父亲对土地的新主人提出了一个特殊要求:土地虽然以后归你所有,但孩子的墓地必须完整保留下来,不能私自拆迁和铲平。


100年过去了,这片土地不知辗转卖过了多少次,也不知道更换了多少个主人,但孩子的墓地却被完整无缺地保存下来。在此期间,格兰特总统逝世,美国政府选择安葬小男孩的地方作为格兰特总统的墓地,但政府不仅没把小男孩的坟墓迁走,而且还把孩子的墓地重新予以修建。

又过了100年,也就是1997年的7月份,是格兰特总统墓地建成100周年纪念日,美国政府决定对格兰特总统墓地重新修整。而此时,也正是小男孩去世 200周年纪念日,政府在修整了格兰特总统墓地的同时,也修整了小男孩的墓地。时任纽约市市长朱利安尼还特地为小男孩题写了碑铭。

美国前总统里根曾在一次拜谒格兰特总统墓地时说:“虽然小男孩只是一位平民的后代,但他也应享受和总统一样的待遇。因为,他的墓地属于他的私人领域,是永不可毁灭的,谁也没理由剥夺他安卧在自己领域的权利。”

《辽宁青年》张达明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8-29 18: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西方人尊重人权的表现,不过乱建墓地在中国可是违法的,会被强行拆除。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9-8-29 18:5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西方文化与东方文明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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