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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a《逆转裁判》剧情攻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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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2-17 20: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逆转”的思维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向,并运用到法庭辩论中。这就是CAPCOM的这款新型的法庭辩论AVG——逆转裁判。游戏者将扮演一位初登法律界的辩护律师,进行一系列的取证、推理。在法庭上与证人对峙,与犯人周旋,从各种证词中找出案件的关键所在。这是本游戏魅力的集中体现。她将带给你的是一种亲临公堂,以唇枪舌战和敏捷的思维判断能力一决胜负的奇妙体验!           


  第一话:最初的逆转<


  鲜血从一只沾满了鲜血的凶器——小型雕像上滴下,一只可怕的手正握着这雕像……
  “……混蛋,为什么我会碰到这种事……”
  “……我可不能被抓住……所以……一定要找个人嫁祸,可是找谁呢!”
  “……对了,就找那家伙……”
  男子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身影
  “如果嫁祸给他的话……”
  
【8月3日上午9点47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二候客室中】


  主角成步堂龙一(ナルホド)和所长(チヒロ)寒喧几句。主角因为是第一次登上法庭,所以十分紧张。并表示这次的辩护,也是因为十分想帮助委托人。


  这时传来一阵喧哗……


  一个叫矢张(ヤハリ)的人哭闹着来到主角面前,他一心想死,因为失去了最心爱的女友。主角看到满脸是泪的他,难以想象这样软弱的人就是杀害自己女友的罪犯,但报纸上写着的确实是他的名字……
这次的事件非常简单:高级公寓的一个房间中,一名年轻女性被杀。被逮捕的是和她交往的不走运的男子——矢张政志,他是主角从小学时代开始的亲密朋友。主角比谁都了解他,所以不相信他会是罪犯。主角要替他伸张正义的另外原因是——他欠了主角一大笔钱。


【8月3日上午10点整,地方法院第二法庭】


  法官宣布审理开始,检察官アウチ(所谓检察官,就是想方设法也要让被告被判定有罪的人)表示准备完毕。主角(成步堂龙一,三个月前刚成为辩护人,今天是第一天上法庭)虽然也表示作为辩护人已经准备完毕,但脑子里却一片空白。法官看到主角如此进展很担心,所以先提一些简单的问题来看看主角是否真的准备好了。


  法官:首先,请说出这次事件的被告人名字。


  主角选择回答:矢张政志


  法官:下一个问题,现在审理的是杀人事件,请说出被害人的名字。
这时所长会在旁边提示主角,关于不清楚的事,可以按R键随时查看《法庭记录》来得到信息,然后可以按R键来切换查看证物和人物介绍两个大项。


  主角选择回答:高日美佳


  法官又问:被害者的死因是什么?


  主角选择回答:被不尖利的凶器所杀。完成回答后,法官宣布审理可以开始。


  法官开始问话:检察官,我有问题想问你,正如成步堂所说,被害者是被钝物所杀,那钝物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检察官:是一个“思想者”的摆设,就横放在死者的旁边。
证物的资料被记载到《法庭记录》中,所长提醒主角,这证物将是辩护的有利武器。接下来,法官宣布带证人上庭,但是检察官想先盘问被告人。这时所长会提醒主角应该仔细聆听,这是辩护的关键。只能祈祷被告人不要说些多余的话,从中可以找到反击的机会,检察官开始发问。


  检察官:被告,你是否最近被死者甩了?


  被告:什么!我们可是本世纪最合适的一对恋人,只是最近不打电话也不见面了而已。太小看我了!


  检察官:我们通常把这种情况称作“被甩了”,死者根本就是玩弄你,把你甩在一边,被害前一天也是刚从海外旅游回来。


  被告:你说什么!胡说,我不信!!!


  检察官:法官大人,这是死者的护照,死者在被害前一天,还在纽约。


  检察官:死者虽然是模特,但是收入并不多。好象有很多给她小费的老头子,死者应该是以这种援助交际的形式来取得钱,并且去海外旅游的,被害者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现在请问被告,你认为死者是怎样一个人呢?


  会出现选项,但无论主角选哪个,矢张都会说:混蛋,那臭女人竟敢耍我,我要宰了她!!!去天国问那臭女人吧!


  检察官继续盘问:被告,事件发生当日,你去过死者房间吗?


  但无论主角怎么提示矢张回答,检察官都会表示有证人目击被告从现场逃离。那证人正是发现死者的人,他也是事发当日劝主角买他报纸的人——山野星雄。


  证人被带上法庭要开始说证词了,这时主角应该仔细聆听证人的证词……
法官:那么现场的电话为什么不能用呢?


  检察官:事发当日,公寓正好停电。


  法官:但即使停电,电话还是可以使用的啊?


  检察官:是的,但是因为那种电话是子母机,所以子机需要电而无法使用,现场的证人使用的就是那种电话的子机。法官大人,我们已经准备了停电记录。


  接下来,就是作为主角的辩护人开始“寻问”了。所长告诉主角,所谓“寻问”就是找出证词中的疑点。如果作为被告的委托人是无辜的,那么证词中就一定有谎话存在。关键就是在证物上或证物和证词之间,一定会有不相符的地方。首先找出法庭记录和证词矛盾的地方,然后如果能找到矛盾的证物的话,就把证物摆在证人面前。(按R键列出证物后,按A键提出质疑)


  辩护规则:证词可以用左键或右键进行一句句回放。如发现证词本身有问题,就按L键来提出质问。如果找出证物无法说明问题的话(按R键列出证物后,按A键提出质疑),就算失败。失败5次的话,就会失去法官的信任。


  寻问开始,证词共10句,要找出其中矛盾的地方加以反击。
列出案件的证物,就很容易就找出其中的破绽了,那就是发现死者的时间和死亡报告中死者的死亡时间不符。在证词的第8句,按R键列出解剖记录再按A键提出质问。


  在死者被发现的时间上,需要证人进一步的证词来说明,主角也可以从中找到更进一步的矛盾。


  关于发现死者的时间,证人又做了6句证词。
证词完毕,主角可以再次开始寻问。


  揭穿他后,法官再一次希望他提供正确的证词。


  证人接着又做了关于听到报时的4句证词。


  一系列的寻问后,法官会问主角,对于证人的证词是否还有问题想问。


  主角选择回答:还有问题。然后质问道:这钟只有拿起那摆设仔细看,才能发现。但你没有进屋子,你又是怎么知道那是一个钟的?而且还看了时间?这不是天大的矛盾吗?


  接着主角选择强制性断言:一定是因为你事发当日,进入了那房间。


  主角开始追击:为什么你会知道那个摆设是钟呢?那一定是因为你当天进入了那间屋子。所以说,那天用时钟摆设打倒死者的人就是你!!!一定是因为当时正好那个钟响了,而且你听到了那钟声!山野君……你因为被惊吓了,所以那摆设就从手上滑了下来。而那时候的响声,给你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你只对时间记得如此的清楚。


  证人山野:我当时……确实……听到了……不……是看到了……啊……真烦人,竟然对这些细小的事抓住不放。就是那家伙,我看见他了,处死他,把他处死……


  检察官:法官大人,辩护人还没有拿出什么证据呢。


  法官:辩护人,你为什么说证人听到的就是这个摆设中时钟的报时声呢?


  主角:这是非常简单就能知道的事。


  接着主角选择回答:试着让时钟报时。


  主角试着让钟报时,众人听到的声音是9:25。但现在的时间却是11:25,那正好证明了山野听到的声音也是晚了2小时的钟,和这个摆设的时钟一模一样。


  山野辩驳道:虽然这钟也晚了两小时,但是你又怎么知道这摆设在事发当时也是晚了2小时呢?……


  就在主角无言以对,法官将要认定山野无罪的时候。所长开始鼓励主角,她希望主角可以作为辩护人采取“逆转”的思维方式:既然说“那时钟在事发当天是否晚了两个小时不能确定”,那么为什么那时钟会晚了2个小时呢?


  果然还是所长经验丰富……


  法官要求辩护人拿出能说明那个钟为什么会晚两小时的证据。


  主角:就是那护照!死者那天从纽约刚回日本,而纽约和日本的时差是14小时。那也就是说,纽约凌晨2点的时候,日本正好是下午4点。死者在回国后,没有把时钟的时差调整过来!所以你听到的时间就差了两个小时。怎么样,山野……


  山野终于承受不了主角的狂轰烂炸,终于崩溃了。他被逮捕,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法官:成步堂,你竟然那么直截了当,让我吃惊不小,竟然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就让你的委托人解困,并让犯人显出原形。现在我就开始判决,被告人矢张政志,无罪!!!


  法庭上下顿时一片欢呼,这时法官宣布审理结束。


  主角:叫做山野的男人,好象是趁家中无人,而去行窃的惯犯。一边卖报纸,一边以无人的家庭作为目标。那一天,矢张去拜访的时候,死者不在家,等他走了后,山野就潜入房中。正在行窃时,死者回家了,勃然大怒的山野就拿起身边的摆设……


【8月3日下午2点3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二候客室】


  矢张认为死去的美佳在玩弄他的感情,但主角却以美佳带着矢张制作的摆设一起去了纽约为证据,说明美佳还是想着矢张的。


  所长:成步堂君,证物就是这样一种东西,从不同的角度看,它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人也是这样,我们并不知道被告是有罪还是无罪。但是作为辩护人,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相信他,相信委托人,就是相信自己。成步堂君……变的更强吧……自己坚信的东西,即使到最后也不能放弃。


  主角因为此次的成功,终于真正的成为了辩护人。
  
  第一话完



第二话:逆转姐妹


【9月5日上午9点27分 绫里法律事务所】


  电话铃声响起,原来是所长打给她妹妹的,拜托她在开庭以前保管一下证物——一个“思想者”的座钟。座钟现在不走了,因为把里面零件拿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放入了一份文件,那就是证物。约好晚上9点让她妹妹去事务所去拿。

【9月5日晚上8点57分,绫里法律事务所】


  一个陌生人的声音:千寻小姐,把那文件交给我吧。


  所长:这里没有你想要的。


  陌生人:你说谎的水平好象不高啊,不就放在那里吗……藏着那份文件的“思想者”。


  所长:为什么你会知道!


  陌生人:哈哈哈,难道你不知道吗?收集情报就是我的工作。


  所长:我太大意了。


  陌生人:很抱歉,有一件事要和你约定,那就是……要你永远的沉默……


【9月5日晚上9点零8分,绫里法律事务所】


  主角来到事务所找所长,但是觉得不对劲,而且闻到了血腥味。


  使用移动指令进入所长室,看到了惊人的一幕,一个女孩正扶着奄奄一息的所长靠在墙上。


  此时女孩晕倒,将其安置到休息室。回来看所长,身上只有微热,已经差不多要……


  发现所长身边是横卧着的凶器——“思想者”的雕像,地上都是玻璃碎片,还看到所长身旁有张纸片。上面用血写着——マヨイ。


  然后到房间右侧调查电话时,这时突然窗外有人大叫……原来对面旅馆有个女子正拿着电话话筒看着这里。


  回到事务所发现女孩已经醒了,原来她叫真宵。主角突然想起那张收据上用血写的字。这时主角选择“对话”可以了解到女孩就是所长的妹妹。当主角拿出证物——领收书(收据)给她看时,她吓了一跳。这时警车声响起,原来是刚才那位女子报的警。刑警发现收据后逮捕了真宵。


  在拘留所探望室,主角表示愿意担任她的辩护人。与真宵交谈后得知她是正在学习的灵媒者(以灵力作为媒体来和灵魂进行交流)。接着问起当日的情况,她想给主角听她手机里的通话录音,却发现,手机被刑警没收了。这时真宵表示有事拜托主角,给了一个辩护人地址。主角同意去找那个辩护师,来到星影律师事务所,却发现没人。


  回到拘留所从真宵处知道了绫里家族的事:父亲在她们年幼时就去世了,母亲也下落不明,绫里家族的女子都有很强的灵力。15年前,因为一个男人,她们的母亲“破灭”了,也就是消失了。几年后,她姐姐说要当辩护律师,就下山去了,那以后真宵就一直一个人住着。然后主角就关于她母亲“破灭”的事询问了一下。原来在15年前,有一起让社会恐慌的杀人事件,警方无论如何都要找出凶手,所以就拜托她们的母亲用灵力和死者对话找出凶手,结果那个罪犯被逮捕了。但是因为她们母亲的一句话,那个凶手无罪释放了,然后有个男人把这作为独家新闻,就作假调动媒体陷害她们的母亲。结果成为了全日本的笑柄,从姐姐那里得知,那个男人叫做コナカ。


  在绫里法律事务所碰到了那个刑警,得知他叫糸锯圭介。经过交谈可以得到所长的解剖记录,并了解到检察局将会派称作“御剑检事”的ミツルギ作为检察官,听说他为了取胜而不择手段。给刑警看证物了——真宵のメモ。然后会有选项,是否要告诉刑警想拿回手机的实情。但无论选哪个,主角都会编个谎话来隐瞒,然后得到真宵の携帯電話。


  此时与刑警交谈会得知证人叫松竹梅世,还在那家旅馆里面。现在可以到板东ホテル调查,那个女证人离开后,当调查了房间里半开着的抽屉时,她突然前来阻止,难道那里面放着什么重要的东西吗……盘问了半天,也没套出什么来。


  再次来到星影事务所,发现辩护师星影回来了。但当主角说明来意时,他却拒绝了,借故事务繁忙。然后又问了那幅墙上的画,那是他十分看中的画。回到拘留所,主角告诉真宵那个辩护师拒绝了她的委托,然后就决定替她辩护了。


  但还有个疑问,那旅店里的女子的抽屉中到底有什么?所以就赶到旅馆,正好碰上那女子在洗澡,趁此机会正好调查一下屋子。并且有个服务员让主角转告那个女子,コナカルチャー股份公司叫小中的打给她电话过。主角觉得这名字耳熟,突然想起这名字是真宵提到的让她母亲“破灭”的那个男人……


  于是开始调查,在抽屉中竟然发现了窃听器。记录之后,就要开庭了……


【9月7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第一证人——刑警糸锯圭介上庭,以一张图片的形式进行事件现场的说明:死者倒在窗口处,因被钝器所击流血过多致死。凶器“思想者”的摆设就横倒在一旁。那凶器的重量即使女子也是可以利用的。


  摆设被送到法官那里,那张图片被登录法庭记录。刑警表示当时立刻逮捕真宵是有足够证据的,所以法官提出让刑警开始关于逮捕理由的证言。


  证言结束后从真宵那里会扔来纸条提醒主角无论如何都要拿出气势,让证人有所动摇。


  寻问开始了,主角以第5句证言提出了质疑。


  主角:你为什么会立刻逮捕真宵?


  刑警:因为那是目击证人说的。


  主角:你刚才是否说,因为有了铁证如山的证据,所以逮捕了被告人吧。


  刑警:嗯,我是那么说的。是我吗……


  检察官和法官都表示刑警确实说了。


  主角:那样可疑放荡的女人证词,怎么能算铁证呢!


  刑警:什么!梅世并不放荡,而且也不可疑。那个……虽然有点放荡……


  法官表示刑警的证词有问题,所以想让他再次开始证言。


  刑警再次作出证言,作完后法庭上下一片喧哗。


  再次寻问开始,以解剖记录来质问第6句。一番争辩后,从检察官那里得到了新的解剖记录,然后就带上第二证人——目击报警证人梅世。检察官开始盘问这女子。她回答事件发生的9月5日晚上,她在旅馆。她说是那天下午办理的住宿手续。那间房正好对着事务所。然后她也作出了一番证言。


  主角以第3句证言提出了质疑,在梅世目击的凶手是否真宵上出了问题,所以法官再次要求她进行证言提供。


  在梅世再次提供证言后,主角还是抓住老问题——光看外表是无法知道那是一个时钟的。


  梅世:因为,我听到了那时钟报时了。


  检察官:旅店离事务所很近,能听见也不奇怪。


  然后主角选择回答:时钟应该不会响的


  再选择说明原因:里面没有机械装置


  法官立刻调查时钟,证实了那里面确实是空的。但是检察官表示,还不知道里面的机械装置是否在事发以前就已经没有了。所以法官要主角证明这一点——机械装置是何时被拿走的?


  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机,从对话中证明了这一点。但是梅世又说,因为在外面也看到过同样的时钟摆设。主角以“思想者”的时钟作为证据,表明这是他朋友亲手制作的,在商店里是看不到的。


  这时梅世发怒了。法官让主角来说明一下为什么她会知道那是时钟。


  主角选择回答:因为她听到了情报。


  法官需要主角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主角就以发现的窃听器作为证据揭发女证人在窃听事务所的电话。但是检察官反对主角的说法,要让主角拿出可以证明“通过窃听就可以知道凶器是时钟”的证据。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机证明了这一点。梅世恼羞成怒,这时主角瞅准机会开始反击。


  是你干的吧?为什么要窃听?


  但是梅世称当时因为有服务生为她服务,所以可以证明她不在现场,和事件无关。


  主角选择盘问服务生,但检察官表示反对:如果要盘问,就要答应一个条件。那就是,服务生的回答如果可以证明梅世在场的话,那么主角要承认被告有罪,不能再进行辩护。主角只能答应。


  服务生作为证人上庭,也作出证言。


  起初主角并没有找到什么破绽。当法官正要宣布证人可以离开时,主角要求提出最后一个问题。


  这几个选择分别是从不同角度来拆穿服务生,使他只能老实交代真相。原来是检察官不让他把这些说出来的。办理住宿手续的是2人——梅世和另一个男人,而且在9点送咖啡去客房的时候,并没有看到那个男子。


  主角指出:罪犯不是真宵,而应该是和梅世一起的男人。因为检察官隐瞒了那个男子的存在,所以法官宣布休庭,等进一步调查后,再开庭。


  在等候室,主角和真宵交谈了一下后,打算继续寻找线索。


  拘留所会面室,主角找梅世谈话,但从她口中没有得到任何信息。去星影法律事务所,发现墙上的画不见了。看到了桌上的照片,但只能拿其中一张作为法庭记录。


  在旅馆给服务生看“DL6号事件·资料2”得到ボーイの宣誓书。回到拘留所在梅世面前拿出DL6号事件资料2及ボーイの宣誓书,用连哄带劝的方法得知照片上的男人是那天和梅世一同住宿的。他是信息处理公司的老板小中,以贩卖情报来赚钱的“专家”。来到コナカルチャー和小中交谈了一番。发现他房间里的那幅画就是星影的那幅,还知道了梅世是他的秘书。但是他对事发当天夜晚的事闭口不谈,声称警察局和检察院都是他说了算。在和小中的(绘のこと)对话中、选(いい绘ですね)以外的选项。


  现在去星影法律事务所可以碰到星影。虽然一开始他还是不想说,可当主角提及那幅画时,他觉得只能全盘托出了。原来,小中一直在干威胁别人的营生,他的公司就在寻找人们的把柄。星影这15年里一直付给他钱,就是因为《DL6号事件》。他之所以没有接受真宵的辩护委托,果然是因为受到了小中的胁迫。星影告诉主角要逮捕小中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他掌握了法官、律师、检察院长、警察乃至政治家等司法部门要员们的把柄,可以随便操纵他们。


  主角还了解了《DL6号事件》的真相——15年前,星影接受了一个灵媒师的委托,就是所长的母亲。她接受了警察的委托,想利用灵媒来进入杀人事件被害者,但失败了。因此她被警察指控欺诈。但是那事件至今没有解决。星影受到胁迫,是因为这事件的最大秘密——警察拜托灵媒师,这是绝对不能泄露的,但星影却让小中知道了。最后星影对主角说:好吧,你执意要和他斗,就去绫里事务所好好调查一下吧。因为千寻所长一直在追查小中,所以一定会留下某些记录的。

  因此,主角立刻赶到律师事务所。调查文件架,发现三个文件。一一阅读后,发现有一页不知被谁拿走了。最后得到了“新闻记事”作为法庭记录。然后把这个拿给小中看,小中竟然打电话给检察院长,说要告发主角是杀死绫里所长的罪犯,而且他要作为目击证人出庭,并叫来了刑警立刻逮捕了主角。


【9月8日下午3点37分,拘留所会面室】


  主角碰到了已经被释放的真宵。主角希望她明天能来参加审理,真正的犯人要作为目击证人出现,主角和他的真正较量即将开始……


【9月9日上午9点5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一等候室】


  这里碰到了检察官御剑,他告诉主角,检察院院长叫他无论如何都要让证人的说法成立,而且法官也会站在他们那一边。
【9月9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现在开庭,主角将为自己辩护。小中出庭作出证言。


  在寻问开始时要注意一下手头的法庭记录,最好把新老法庭记录都翻一翻。质问第8句证词,再用梅世の证言书找出小中新证言中的破绽。


  主角:梅世明明说是看到被害人向右逃跑,但是你说向左。如果照你所说,被害人逃跑的方向根本就是死路一条。你又如何解释!


  小中:奇怪啊,我明明看到是往左逃的啊……


  真宵:辩护人先生,他好象也不像在说谎啊。


  法官:辩护人,你对梅世和小中的说法,有什么看法?


  主角选择回答:二人都说得对。  


  主角:小中和梅世都没有说错,因为……小中的目击现场不是在旅馆,而是在绫里律师事务所!


  法庭内一片喧哗,主角将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但是小中想抵赖,而且又有法官和检察官支持他,只能让他再一次进行证言。


  当小中关于向左逃跑的证言作完后,寻问开始。主角以解剖报告指出被害人只受到一下打击。当要小中对此作出解释时,检察官和法官想阻止主角继续寻问。但法庭上下都极力站在主角一边,要求继续审问小中,法官只能让主角继续盘问。


  小中再次作出了证言后,主角问他听到了什么的响声,他说是立式台灯。主角认为他不是听到,而是看到。所以小中更正了证言:向窗外看去,看到立式台灯滚在地上。然后主角拿出台灯的碎片,对这句继续发问并指出台灯不可能滚在地上,而是已经破损了。

  主角:即使你看到了碎片,你不可能知道那就是立式台灯。那么,你到底是在什么时候看见那立式台灯的呢?快回答!


  小中:那,那还用问?当然是……倒……倒下前看到的。


  主角:那就是说,你是在被害人受袭击前看到的立式台灯吧?


  小中:对!那样……就没问题了吧?


  主角:有很大的问题!小中,你说的是那样的吧:在杀人时间引起前,从旅店的窗口处看到了立式台灯。


  小中:YES!就是那样!


  主角:那是不可能的!立式台灯根本就不可能看见!


  主角拿出法庭记录中的上面图。


  主角:从旅馆能看到事务所的,只是这样一片区域,但是却无法看到立式台灯。所以,小中!如果你在板东旅馆的话,那么那灯是不可能看见的!然后,倒下的灯,你也是看不见的。因为那粉碎的玻璃,怎么看都不会知道那是灯的碎片。那么,你到底是什么时候看到的那灯呢!只有在那灯倒下的瞬间!能看见的地方,只有绫里法律事务所。也就是说,犯罪的瞬间,你就在杀人现场!


  就在小中几乎崩溃,就要认罪的时候,检察官却横插一脚。


  检察官:等一下,小中,我看你还是认罪吧,把放窃听器的事,都说出来吧。各位,小中头脑有些混乱,所以由我来解释一下。其实是他进入事务所放窃听器的,所以才看到了那灯的。


  所以,只有让小中再一次进行证言。


  寻问开始后主角找不到任何破绽。就在这时,他仿佛看到了千寻所长,原来是所长借助真宵的灵力在和主角对话。她告诉主角,那张收据就是决胜的关键,那一定是小中写的字。她叫主角看那张收据的背面。原来是一张10万日元的那个立式台灯的收据,而且是9月4日买的,正好是事件发生的前一天。而小中说他看见那盏灯却是在事件发生前的一个星期里,那时候根本还没有那灯!


【9月9日下午1点16分,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再次开庭。原来先前主角晕过去了,所以暂时休庭。现在寻问开始。


  主角就拿出那张收据,指出小中的破绽。就在法官也在事实面前只能执行公正的时候,那位检察官又横插一脚,想要改日再审判。所以法官也就同意了延期到第二天。


  就在这时,所长通过真宵,给了主角一张记录。主角把这给法官阅读,听到的都是些熟悉的名字,这些都是政界、经济界的名人。小中听到大吃一惊,这时所长又通过真宵对小中说:如果你不认罪,我就把这张表交给新闻媒介。小中果然吃这一套,立刻把什么都招了,法官立刻宣判主角无罪释放!


  在等候室中,见到了通过真宵身体的千寻,她让主角今晚9点来事务所。晚上主角来到事务所,听到的是所长的声音,这时突然真宵出现。原来一直都是她在扮演着所长,并非什么灵力。她交给主角一张所长写的纸条,就是让主角接管事务所,成立“成步堂律师事务所”……真宵也会协助主角的,他们互相握手。


  就在这时,主角真的听到了所长的声音:加油啊,成步堂君,我会一直看着你,支持你的。


  真宵:成步堂君,快走啊。


  主角:去哪里?


  真宵:当然是去吃拉面啊。这附近有一家很不错啊,快走吧!


  主角:知道啦,知道啦!


第二话完




第三话:逆转のトノサマン


某天,从新闻中得知,《大江戸トノサマン》的主角荷星三郎涉嫌杀害演员而被逮捕,被害者是扮演怪人的衣袋武志。这时真宵的手机响了起来,原来是那位扮演诸侯的荷星找事务所。


  来到拘留室见荷星,询问后得知:原来那天他们在英都摄影所集合,从早上10点开始动作排练,一直到傍晚5点。但在集合时,发现扮演怪人的衣袋在舞台附近倒下,胸口被诸侯的长矛刺穿。接着又了解到那天荷星是9点到拍摄场地,一直排练到下午5点,吃过午饭后,他在休息室睡午觉。但醒来时,已经超过了集合时间的5点,赶到混乱的现场时,看到衣袋已经倒下了……


  在摄影所正门前碰到老太太门卫,她要主角拿出委托的证据才让进去调查。先到拘留所找荷星得到三郎的委托书,再回到摄影所把委托书交给老太太,得到摄影棚的俯视图。在第1スタジオ(第一舞台)碰到上次事件的刑警,得到武志的解剖记录:死亡时间是15日的下午2点30分,用枪状的凶器刺穿胸部。


  到乐屋(休息室)调查地上的包得到磁卡,再去第一舞台调查画面右侧的门和摄像机,和女工作人员聊聊天。回到正门前调查电脑选ST1-307,得到荷星(?)照片,背面写着“10月15日下午2点……第二人”。


【10月18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四法庭】


  首先刑警作为证人上庭,摆出摄影棚的俯视图表示地理位置是关键。事发当天,那里只有被害者、被告,还有主角碰到的女工作人员三人。下午1点门房老太太开始值班,一直到五点才发现死者。推定死亡时间是2点30分。然后法官会拿来凶器,作为法庭记录被登录。然后宣布老太太上庭作出证言。


  寻问开始,主角拿出那张照片反驳老太太。


  主角:你口口声声说你看到的是荷星,难道就是这张照片上的诸侯吗?


  老太太:当然就是这照片啊。


  主角:这照片只是诸侯,而荷星本人只是扮演而已,他不是诸侯。


  果然法官需要老太太再次进行关于照片上的男子就是荷星的证言,老太太就再次作出证言。


  寻问开始,当主角寻问损坏的道具时老太太说连那枪状的凶器都损坏了,后来她用胶带弄好了。主角认为这一点很重要,所以就把这存为法庭记录。这时法官提及了死亡现场的衣服包裹,但是检察官说还没有找到,并且想蒙混过关。这时主角不能不管,立刻提出申辩。


  所以法官只能让证人继续作出证言。


  主角拿出那张照片,开始发问。


  主角:这照片是在那里门口架设的监视相机拍摄的吧?


  老太太:是啊。


  主角:只要有人通过,这相机都会拍摄下来的吧?


  老太太:你好象很了解啊。


  主角:拍摄后的照片,都存储在门房的电脑中吧?


  老太太:你是否我们内部人员啊?太了解了。


  主角:这照片就是那电脑打印出来的,在背面分明写着《10月15日下午2点 第二人》。


  老太太:那就是下午2点拍摄的照片。


  主角:我知道。问题是“第二人”的部分。


  老太太:“第二人”……


  主角:电脑中的照片,只有这一张。所以……这照片上没有写着《第一人》不是很奇怪吗?


  法庭上下一片喧哗。


  主角:这就可以证明当时有两个人通过那里去舞台。但是照片只剩下一张,消除了那张照片的数据的人……不正是你老太太吗!


  老太太:我不管,反正那天我只看到了荷星一人。


  法官和法庭上下都要老太太对此做一个说明,所以她只能再次进行证言。


  主角就抓住最后一句证言发问,老太太承认有个小学二、三年级的影迷,从排水口的网那里钻了进来。所以法官宣布休庭讨论此事。


  再次开庭时,主角表示还有其他人有犯罪的可能,选择回答老太太。


  主角:就是那个老太太,他作为值班人员,有可能离开岗位去舞台。


  法官:那为什么要偷那件戏服呢?


  主角:很简单!因为那样才能装扮成诸侯的样子在摄影机前蒙混过关。


  然后主角继续选择:追い打ちをかける(追击不放),向老太太发问。

  此时老太太竟然把嫌疑对象都推在了那个小学生身上。但主角拿出照片,说明那凶器因为被照片上的人拿着,那小学生是不可能得到凶器的。因此法官宣布改日审理,但老太太突然说还有难以启齿的事没有说。又再次让老太太作出证言。原来那天上午监督在看大家排练,下午和制作人在第二舞台开会。老太太收了他们小费,他们让她别说出去。还有个关键人物在场,是电视台的エラ。所以改日再审理,需要进一步调查。


  先到拘留所找荷星,再到工作区打开被堵上的排水口,去乐屋调查桌子上的饮料,发现都过期了。在正门前向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在第二舞台前听见房间里有特殊声音。再返回乐屋碰到了监督,了解制作人姬神的事。到正门前的スタッフエリア(职员区域),碰到小孩大泷九太并得到了安眠药。乘老太太在抓孩子之机,调查电脑得到钥匙。到第二舞台前调查房子的门,进入房间内碰到制作人姬神。她不肯回答任何事,却说要看剧本。她还要主角转交东西给监督,得到“姫神のメモ”。到乐屋把“姫神のメモ”给监督看。到第一舞台内调查椅子,发现“台本”。把台本交给姬神,并得知当天在道口有个报时的雕像在2点15分倒下堵住了路,畅通时已经是4点了。在事务所得到提示,去摄影棚找那小孩。在正门前把カードキー(钥匙)给老太太看,得到トノサマンのカード。到乐屋把トノサマンのカード给九太看,他说想要レアカード。在コテージ里把トノサマンのカード给女孩,换得レアカード。再去乐屋把レアカード给九太,交谈后得到“荣光の足迹”。


  第二天再次开庭,监督先作出证言。经过盘问后,发现他休息过而且吃了东西。监督只得再次作出证言。寻问开始,当问到主角是否认为在那开会房间里的人去过第一舞台时,主角选择:もちろん主张する。但检察官提出雕像堵住路的事,所以主角很不利。


  休息后,小孩九太出庭,得到他的照相机作为法庭记录。九太作出证言后,主角就拿出照相机来指出他第9句的错误。九太只好再次作出证言,主角抓住他第4句不放,然后选もっとゆさぶる来追击。


  主角:九太,你最开始说的是“我的眼睛一刻都没有离开过打斗现场”。那为什么最为关键的杀人场面会没看到呢?


  然后法官会问为什么九太没有看见高潮部分,主角选择“证据品を提示”并拿出相机。


  主角:这相机是最近才买的吧,你对它的操作并没有熟练掌握。所以高潮的时候你在看相机,因为你想把那个拍摄下来!


  九太再次作出证言,主角抓住第5句,然后选“キツくゆさぶる”来追问他是否真的没有拍下来。所以他改口说虽然拍了,但是数据消失了。主角就对这一句话,以“荣光の足迹”来驳回他。因为他说过把所有的诸侯胜利场面都拍摄下来了。当主角被问到为什么少年把那数据消除了,选择回答:トノサマンは胜たなかった(因为诸侯根本就没有胜利)。


  主角:九太,真相是诸侯被打倒了吧?你说他不会输,那些只是故事的台词而已。你先是骗人说没有拍下,然后又说把好不容易拍到的照片给删除了。因为对你来说,诸侯是绝对不会输的。但是,九太,你却目击到了你最不想看到的一幕,那就是诸侯战败了的场面。九太,你不得不承认,你说的“看到了诸侯胜利了”那都是谎言!


  主角:我们都犯了一个大错误,那就是——选择回答:被害者はトノサマンだった(被害者是诸侯),而且诸侯就是衣袋武志!


  然后九太交出一张唯一没有消除的照片。主角指出了照片上的门柱上面的“2”,这说明不是第一舞台。然后选择地图上的第二舞台,关键问题选择:“道がふさがっていた”。被害人在道路堵住以前去过第二舞台。而监督的证词说因为堵住而无法通行,但恰恰相反。


  罪犯就在当时开会的人中间,不管怎么说行凶是在第二舞台,而吃牛排的地方就是杀人现场。老太太看到的是衣袋,之所以衣袋要偷荷星戏服的原因就是想去第二舞台。为了证明这点,选择回答:证处はある,并且拿出安眠药的小瓶子作为证据,那天荷星一直睡觉的理由就是因为这个。然后又以ビンの指纹を调べる(调查瓶上的指纹)来说明这是衣袋做的。然后就休庭,等第二天再开庭。


  现在又要开始侦察工作了。


  在第二舞台前碰到了姬神,又在スタッフエリア的刑警那里得到ステーキの皿和睡眠药の小ビン作为法庭记录。到乐屋听到了衣袋有把柄在姬神手里的说法。在“摄影所の方針”的对话中,把“荣光の足迹”给女孩看。女孩就会告诉主角,详细情况老太太清楚。在正门前“5年前の事故”的对话中选择:“证据はある”,把睡眠药の小ビン和ステーキの皿给她看。原来5年前衣袋因为事故害死了人,这事被记者拍了照,结果是姬神利用暴力集团来平息了这事。然后得到了“5年前事故の写真”作为法庭记录。返回第二舞台把这照片给姬神看,姬神竟然要暴力集团抢主角的那张照片。这时刑警赶到解围……


  法庭审理最终日,姬神上庭作出证言。


  主角抓住第6句,把ステーキの皿拿出来指出:里面什么都没有,而吃过的牛排应该剩下骨头,所以她并没有吃(ステーキは食べなかった),因为她和诸候在一起(トノサマンに会っていた)。主角还认为凶器很重,她不可能使用凶器(わからない),指出凶器并不是枪,然后拿出トノサマン·スピアー进行说明。在主角进行杀害过程的说明(もちろんできる),拿出“5年前事故の写真”作为参照。从照片上被铁栅栏刺穿胸部的人来看,5年前同样的情况现在再次发生了。


  主角:当时姬神正好要出来吃牛排,但是碰到了衣袋,边说着5年前事故的事,然后把他推倒在那铁栅栏上。5年前,衣袋自己也是那样做的。所以现在他自己也那样被结束生命。


  然后主角说明她有其他办法(他の方法があった)在15分钟内移动尸体。然后就拿出法庭记录的ライトバン来解释。


  主角:你刚才说过,你很累,让监督开车送你去,所以你是用面包车把尸体运送过去的。而且……你们偷了荷星的戏服,并把他包在了尸体的身上!


  然后主角指出监督确实是协同犯罪(もちろん共犯)。但是姬神要主角拿出证据,主角也没办法,只能让她再次证言(もう一度証言を)。但她不同意。就在这时检察官帮了主角,要她对于发现尸体后的举动进行证言。


  开始寻问后,主角仔细寻问每一句话。都选择:もっとゆさぶってみる。


  当问到为什么没有带着剧本和记录,本来就是为了排练的。她解释说,因为知道有杀人事件,所以就没想要彩排了。这时检察官帮了主角,提出:难道你出门前就已经知道有杀人事件了吗?所以她只能修改证言:因为受了伤的衣袋无法进行动作场面,所以我才没有带去剧本和记录。主角就抓住这一条,拿出照片。


  主角:明明受伤的是荷星,你为什么说是衣袋?从照片上可以看出,那是装成荷星的样子,为了蒙蔽摄影机。


  姬神:我不知道,我是听监督说的。


  主角:但是监督并没有参加上午的排练,也就是说,他根本就不知道荷星受伤的事。而是看到了受伤样子的衣袋(足引きずった衣袋を見た),所以你误认为衣袋受了伤!


  但她还不承认,所以主角选择:可以证明动机(もちろんできる),然后拿出“5年前の事故の写真”。然后主角表示她没有杀人动机(动机などない)。


  主角:她并没有要杀衣袋,只是把要来袭击她的衣袋推了下去!衣袋用安眠药让荷星睡觉,偷了戏服,蒙混过老太太,走向一直在不断利用自己的姬神。


  最终姬神不得不承认那就是事实的真相,所以荷星无罪释放。


  主角又打赢了艰难的一仗。


第三话完




第四话 逆转、然后再见


一个圣诞夜平静的湖面上,发生了惊人的一幕:两声枪响,一起凶杀案发生了。


  事务所中大家正在谈话,这时电视报道葫芦湖(ひょうたん湖)有人目击到迷之怪兽。又报道那里有杀人事件发生,被逮捕的嫌疑犯竟然是检察官御剑。


  主角赶往留置所,在那里见到御剑。虽然御剑拿出弁护士バッジ,但不肯委托主角辩护。在ひょうたん湖公园和刑警交谈,在公园·广场上调查长凳,选择“もらっておく”得到圣诞节用的烟花クラッカー。去ひょうたん森调查相机后点燃烟火,会出现一女子大泽木ナツミ。把弁护士バッジ给她看,交谈后得知她是研究员,来这里已经三天,是来拍摄流星的。得到照相机ナツミのカメラ后,再把相机给她看。


  前往警察署·刑事课可得到解剖记录。回到事务所后,真宵想起了刚才照片那个人就是以前事务所的辩护律师。再前往星影法律事务所,但那里空无一人。在ひょうたん森见到研究员,得到湖の写真。去公园·广场碰到矢张(他和主角都是御剑的小学同学),了解了湖中怪物的事,得到ヒョッシーの记事。先到警察署内·刑事课,再去星影法律事务所。把死者の解剖记录给星影看,得知死者叫生仓雪夫,曾辩护过“DL6号事件”。原来“DL6号事件”的被害者就是御剑的父亲。得到绫里舞子の写真。去留置所把绫里舞子の写真给御剑看,得知被害人为“DL6号事件”的嫌疑犯辩护成功。那是15年前的12月28日发生的,在法律时效上,还有三天时间罪犯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了。再把湖の写真给他看,御剑终于答应请主角为他辩护。主角选择:引き受ける,得到了御剑怜侍の依赖状(委托辩护书)。去警察署内·刑事课将御剑怜侍の依赖状交给刑警。


【12月26日上午9点44分,地方法院】


  检察官是40年来从没失败过的狩魔豪。他是御剑的师傅,是一个比御剑险恶十倍而且为了判被告有罪而使用任何手段的人。


  开庭后首先是刑警的事件说明:圣诞夜的深夜零点刚过,湖中小船上有两个男子。在零点10分,一个去野餐的女性目击到这些。在两声枪响后,小船,逃向租船的小屋(得到俯视图)。


  豪在法庭上极其嚣张,但法官也拿他没办法。

  刑警先作出证言,主角抓住证言的第5句寻问。刑警说尸体上发现了一发子弹,得到子弹作为记录。再抓住第6句寻问,刑警补充证言后,主角对新证言进行盘问,得知那枪上有御剑的右手指纹。得到手枪作为法庭记录,而且线条痕也和枪吻合(线条痕就是开枪时候因磨擦而产生的纹理)。


  现在法庭几乎由豪控制,他宣布休息十分钟,然后带新证人。证人大泽木ナツミ上庭作出证言。开始寻问后,主角对每一句话都不放过。但深入盘问(もっとゆさぶってみる)都被豪阻拦。这时真宵挺身而出,寻问大泽木。但豪以侮辱法庭罪欲使主角退庭,最后迫使真宵退庭。他问主角是否有矛盾的地方,主角当然选择有(それは违う)。因为一句关键性的话并没有在证言中出现,所以再次让大泽木补充证言。主角拿出湖の写真,指出高级相机都无法看清的脸,她应是无法认出是谁的。


  大泽木只好再作证言,但主角抓住第三句,指出观察流星应该用天文望远镜,而非双筒望远镜,进而对照相机提出疑问(追求する)。大泽木证人补充道:那个照相机是为了拍摄流星而准备的设备。主角拿出照相机(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如果是拍摄流星,那么照相机应该朝天上,而她却拍摄到了湖上的情况。然后选择:证据品を见せる。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记事并表示有证据(证据はある)可以说明,接着拿出照相机(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这是以破裂音作为反应的设备,拍到这照片是因为枪声。


  无言以对的大泽木只有从头作出证言,抓住她第7句开始寻问。然后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记事,指出她在听到声音后,先寻找的是ヒョッシー而不是船,因为只看一条船的话是用不着双筒望远镜的。主角随后要求看扩大了的照片(扩大写真を提出させる),得到了湖の写真。随后对照片提出异议(扩大写真に异议)并指出照片上开枪者的手的部分有问题。于是就拿出那枪ピストル,说明枪上的指纹是御剑的右手指纹,而照片上的人是左手拿枪射击。这时主角提出被害人是自杀,但豪提出子弹是1米以上的距离射来的,得到解剖记录。这时法官宣布休庭,明天再开庭。得到ナツミの证言书作为法庭记录,然后就开始调查工作。


  在ひょうたん森碰到了刑警,再去留置所迎接真宵出拘留所。公园前会碰到大泽木,她的情报要主角以湖中怪物的情报作为交换。警察署的刑警会与主角一同调查湖中怪物,主角在新武器中选择:金属探知机。在公园·广场会碰到矢张,然后直接去货しボート屋,金属探测器找到了氧气瓶ボンベ,拴已经没了,但瓶上面有彩旗。与矢张谈论他身后的充气玩偶,然后把氧气瓶给他看,因为主角看到他身后也有那样的彩旗,然后问他那个玩偶是用什么气充的(何かをふくらませた)。接着选择:想知道详细情况(さらにくわしく闻く),得知他就是用氧气瓶的气来充的。但充气当天拴一下子飞了,很响的“啪”的一声,氧气瓶象火箭一样飞上了天。那是20日左右发生的事,然后氧气瓶飞到湖里去了。最后他在前天找到了,正好是事发当天。回去见大泽木,主角选择:根本没有湖中怪物(ヒョッシーはいない)。然后表示可以证明(もちろんある),再把ボンベ给她看。主角解释道:破裂音就是氧气瓶飞上天的声音,而怪物就是那个充气人偶掉在湖中的景象。作为交换,主角得知明天的证人就是租船屋的管理人,并得到了另一张照片(もう1枚の湖の写真)作为法庭记录。前往管理小屋内,把弁护士バッジ给管理人看,答应他条件(约束する)。拿出湖の写真,调查房间中的八哥鸟(オウム)。没想到八哥说了惊人的话:别忘记“DL6号事件”!到警察署把八哥给刑警看,得到将八哥鸟作为证人的许可。


  在警察署资料室得到关于“DL6号事件”的信息:2001年12月28日,发生在地方法院。那天下午2点,发生了大地震。法院的一部分建筑倒塌,院内停电。这时候,电梯中有三人被困了5小时左右。电梯内严重缺氧,生存者意识模糊。三人中,有一个心脏中弹,那就是御剑的父亲。当时35岁,下午法庭败诉后,和儿子一起回家,在电梯中被杀。从子弹射入的角度来看,不可能是自杀。手枪在电梯中被发现。一共开了两枪。那个第三人就是嫌疑犯,但是现在事件的被害人生仓为他辩护成功。嫌疑犯在无罪释放后,就踪迹不见了。


  得到了DL6号事件资料作为法庭记录


【12月27日地方法院,第三法庭】


  租船屋的管理人上庭作证,他因为失去了很多年前的记忆而无法说出自己的名字。


  作完证词后,主角对第2句和第6句证词表示疑问。主角指出那晚有雾,所以不可能看到男子的脸。老头进行证词补充:听到那个男人说“竟然开了枪”。主角想抓住这句话继续追问,但是豪百般阻挡。虽然主角一再提出异议(异议を申し立てる),但最后法官还是判御剑有罪。这时矢张冲上法庭,作为证人出现。法官决定撤消判决,并且在休息5分钟后继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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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2-17 20: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休息室中,御剑说当时因为吓坏了,所以不加思考地在对方掉进湖中后捡起了枪。

  开庭后矢张作出证言,抓住他最后一句寻问。因为他只听到了一下,所以就拿出ナツミの证言指出应该是两下响声。但他竟然说当时他在听收音机。所以在主角的要求下,他继续作出与这有关的证言。


  主角认为当时DJ在说话,而非音乐,枪声是有可能听到的。抓住证词的最后一句话,主角认为有必要说出DJ说了些什么(意味はある)。所以矢张补充证言:听到枪声的时候,听到广播里面说圣诞节就在眼前了。主角就拿出ナツミの证言,指出矢张听到枪声的时候,圣诞节并没有到。这和研究员的证词有出入。但主角说矢张并没有错(矢张は正しい),拿出もう1枚の湖の写真,上面的时间是晚上11点50分。因为有破裂声,所以有这张照片。


  主角继续向大家解释:原来那晚在25分钟的间隔里,有两下枪声。证据就是手枪(ピストル),因为那枪打了三发子弹。并说明被害者是在11点50分的时候被杀的,所以照片上的人是:御剑と犯人。那晚被害人叫御剑出来见面,但他提前被杀,然后犯人装成被害人和御剑见面。犯人的名字还不知道(わからない),因为……犯人就是租船屋的管理人老头!


  主角指着地图上面的小屋,那就是真正的杀人现场。主角:矢张当天在找东西,找到后,就回租船屋还船,当他听音乐时听到枪声就逃跑了。但因为在听音乐,所以枪声一定不远,那就是管理小屋!然后老头穿着被害人的大衣去见御剑,所以开枪的是老头(ボート小屋の管理人)。因为没打中,所以就连开两枪,为了制造目击证人(目击者を作るため)。然后犯人跳进湖中,上岸后,给死者尸体穿回衣服,然后再扔尸体进湖里。


  这时有人报告,管理人老头逃跑,也没有回小屋。


  法官宣布第二天再开庭。


  休息室中,御剑: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告诉你,关于我的恶梦……我杀人的那段记忆。


  回事务所,主角回忆起一段往事:小学时代,主角三人是同学,有一件永生难忘的事,让他决定做一个辩护律师。当时主角班级有一个人的伙食费被偷了,虽然只有3800日元。那天被偷应该是在体育课上。矢张休息,主角因为感冒而不能上体育课,所以就把唯一有嫌疑的主角送上了学校法庭。当时周围所有的人都喊着主角有罪,连老师都要让主角当场道歉。主角感到很痛苦,就在主角走向那个被偷的学生——御剑面前要道歉的时候,“既然是法庭,那就需要证据。其他人都安静下来!你们连这都不知道,你们这些外行”这是御剑的声音,矢张也帮主角说话。老师权衡了后,就此结束了这次审判。


  事后得知御剑要做一个象他父亲一样的辩护律师。但他完全变了,他不肯见主角。主角因此做一个辩护律师,以求在法庭上见他,替他排解痛苦。


  前往管理员小屋,调查电视机上的金库,会发现了一封信:向御剑复仇,这是最后的机会。让你人生破灭的两个男人,只有现在才能报仇。而且信上写着今天法庭上让主角为难的方法。看来管理员是被人指示的,将此信作为法庭记录。回到留置所把金库中信给御剑看,他怀疑那老头就是灰根高太郎。“DL6号事件”后,高太郎神智不清,所以被判无罪。接着御剑也说出了自己的恶梦——“DL6号事件”:电梯里空气越来越少,为空气而争斗。这时我捡到了身边的手枪……


  回到星影法律事务所,得知御剑父亲很反对豪的做法。另外,有可能当时真宵的母亲得到的信息是错误的。把金库中的信给星影看,主角认为这信是狩魔豪写的。又得知15年前,豪和御剑父亲的较量,虽然豪赢了,但是御剑父亲揭发豪使用不正当手段得到证据,而使豪受到了处罚,将豪的完美形象破坏。在警察署资料室调查拉开着的抽屉,“DL6号事件”的资料已经被豪拿走。将金库中的信给他看,他竟然抢走了信并要放火烧掉。


  豪走后,主角发现留下的“DL6号事件”的弹壳,这是打中御剑父亲的子弹弹壳。


  最终日的开庭,管理人老头上庭作出证言。


  之后主角对证言的第3、第4、第5句进行寻问,指出老头就是灰根高太郎。但由于老头碰到过化学品而无法以指纹鉴定身份。主角决定寻问八哥鸟(もちろんする)!八哥的证言只有两句。主角对“オハヨー、オハヨー”进行寻问:名字叫什么(お名前は)?


  这名字和事件当然有关系(もちろんある)。把“DL6号事件·资料”拿出来并指出,在资料的“容疑者のデータ”部分可以看到高太郎的未婚妻自杀而死,未婚妻的名字和八哥鸟的名字一模一样。但是这被认为有巧合的可能。所以只能第二次对“オハヨー、オハヨー”寻问:金库の番号は(金库的密码是多少)?


  主角再选择:カンケイある(这密码和管理人的身份当然有关系)。拿出“DL6号事件·资料”,和密码有关系的就是:事件概要。密码就是事发日期。


  因为有两个偶然,所以就不再是巧合,法官宣布老头上庭。


  老头一改颓废的风格,承认自己就是高太郎,而且也不否认是他杀了被害人。


  老头:15年前,虽然我没有罪,但是辩护人把我说成是神经错乱,才无罪的。他根本就不相信我是无罪的。工作、未婚妻、社会地位……什么都没有了。15年后的今天,我收到了一封信和一把手枪。里面写着详细的计划。谁写给我的并不重要,15年后的现在能得到这样的机会才是关键。有些话我不能说,你们问御剑吧,反正被害人是我杀的。


  御剑上庭,法官宣判他无罪释放。


  审理结束,但御剑提出异议,希望审理“DL6号事件”。


  主角无论作出什么选择都无法阻止御剑。


  御剑:……这15年里……我被一个“梦”一直困扰着。……那只是梦……我对自己这样说着。但是,那并不是梦。灰根高太郎不是罪犯。从射击的距离来看,父亲也不是自杀。是的,我什么都明白了。犯人……就是我自己!法官大人,我在这里认罪。而且“DL6号事件”的时效还没有超过。


  法庭上下一片喧哗。法官决定休庭。


  主角表示不相信他的梦,并且要证明他的梦只是一个梦,而不是事实。


  休息后,御剑作出证言。


  之后主角对第6句展开寻问,御剑说只有一下枪声,和可怕的惨叫。寻问第7句后,针对第6句话拿出“DL6号事件·写真”,然后指着电梯玻璃上的另一个弹痕进行说明并表示这和事件有关(ある)。接着拿出“DL6号事件·资料”中的被害者のデータ,说明当时记载着开了两枪。但因为当时找不到另一个弹壳,而怀疑是否只开了一枪,进而要判决御剑有罪。主角自然提出异议,这时所长的声音出现,告诉主角另一颗弹壳一定被人拿走了。所以主角表示是犯人拿走了弹壳,不过也没有必要寻找了(必要は別にない)。在主角想不出子弹去了哪里时,所长的声音再次响起:提出不得不拿走弹壳的理由,用一种“逆转”的思维方式……原来另一颗子弹是射中了犯人,在犯人体内,所以自然找不到。


  主角设想:在御剑扔枪的时候,枪走火,并打中了电梯窗户外的犯人,然后犯人进电梯,杀害了御剑父亲。但是这设想没有立足点,这时想起了星影说过,豪在那事件后休假了几个月,那是史无前例的。所以主角立刻说出:豪就是最大的嫌疑犯。


  这时候主角想传唤医生,但御剑认为像豪那样的人是不会去做手术而留下任何把柄在别人手里的。但主角提到外行人是不可能自己把子弹取出来的,所以主角说有证据(证据品を提示)。主角拿出了金属探知机,要用这个来探测他的身上的弹壳!此时豪浑身是汗,但法官允许主角使用。虽然探测出来了,但是豪否认这个伤和事件有关。主角就拿出“DL6号事件の弹丸”,指出子弹的线条痕和豪体内的如果相同,那就说明是同一把枪射出的子弹。这时豪发怒了,御剑突然觉得这叫声和当时听到的惨叫声一模一样……


  15年前……豪因为被御剑父亲抓住了尾巴而被处罚。当天豪从资料室出来,正好停电,他摸黑来到了电梯前。按了电梯却没有反应,这时候一声枪响,打中了豪的右肩。这时电力恢复,他走进电梯,看到已经昏迷的三人和地上的手枪,他知道这都是命运的安排……


  法官:我好象从迷宫中刚走出来的感觉。15年的时间里,御剑你一直是清白的,那只不过是你的一个恶梦而已。我宣布你无罪释放!


  闭庭后,休息室中,大家都聚集到了一起。矢张给了御剑一个信封作为礼物,里面装着3800日元……研究员让大家站好,拍了一张集体照。


  忙了一天,主角回到律师事务所,看见一封信,是真宵写给主角的:再见了,成步堂君。昨天的你真的是表现得很出色。我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灵媒师,还不能独当一面。我也想过要帮助御剑,但你做到了,我却什么都不行。所以我想再度外出修行。我怕看到你之后什么都说不出来,所以我留给你这封信。再见了……


  主角连忙赶向车站,正好碰到了真宵,主角用“DL6号事件の弹丸”告诉她,辩护成功是她的功劳。


  真宵带着微笑踏上了修行的旅程……


  主角:自此,我的故事就告一段落了。向新手辩护律师的自己告别。现在我会翻开新的一页,创造一个崭新的故事。当御剑说我是外行的时候,也许我不太会说话,但是我还是会……异议あり!!!


最终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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