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U618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ノゾミ

论坛版主PAKU请进

 关闭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6-18 18: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遍帖子,感觉618版主素质不错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6-18 18: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星满晴天 于 2007-6-18 18:15 发表
不做过多解释,我把截图中的重点标出来了,请LZ自己查看.

1608916090

另:我个人是这样认为的,LZ和PAKU都看到这两个新闻,并几乎同时准备开始发帖,但是原因只在于PAKU先复制转帖完毕,先点了"发表主题&qu ...

那你告诉我当我在发完那两个帖子以后并且刷新以后没有刷出他那两个帖子,这个情况是怎么回事?

请你不要说是我自己视力有问题没有看到或者我是在骗你说我有刷新过.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6-18 18: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两个帖子 何必计较那么多     我偶尔也会犯点错误  按错键

而且PAKU也没说你怎么怎么   因为发贴重复  特别是新闻区  是常有的事情   PAKU按章办事难道也是错误的?
  LZ可能被删贴  感觉心情不快  这是人之常情      息事宁人   别计较那么多
希望这件事不影响到LZ对论坛的热情

签到天数: 11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7-6-18 18: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time: 真不明白楼主你理解他是什么人了
我觉得晴天标注的那个很清楚。
楼主该看看了

还有一点,我一点都不觉得你在心平气和的说话:hug:
而且也给你用蓝色的笔勾画出了时间。只是网络上的一些时间差而已
见几楼的回复我也忘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6-18 18: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LZ一棒子把人给打死不听任何解释的做法我不能认同:wuliao:

签到天数: 11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7-6-18 18: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ノゾミ 于 2007-6-18 18:19 发表

那你告诉我当我在发完那两个帖子以后并且刷新以后没有刷出他那两个帖子,这个情况是怎么回事?

请你不要说是我自己视力有问题没有看到或者我是在骗你说我有刷新过.

不是你的问题
真要说
那么请你解释下那个时间的问题
大家都有截图
难道我们会做手脚
:L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7-6-18 18: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ノゾミ 于 2007-6-18 18:16 发表

搞到自己给别人的印象不好?

你真幼稚.

反正我已经了解到他是什么样的人了,没什么可说的了.


现在目前来说你觉得你被删除了帖子不爽?
但是你确实比别人晚发了一步
那能怎么说?
事实就是事实
无须争辩。
对于LZ目前的行为来说我理解
被删除掉心情是不好
但是也要看清楚事实。
这是在所难免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6-18 18: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再生侠IV 于 2007-6-18 18:20 发表
就两个帖子 何必计较那么多     我偶尔也会犯点错误  按错键

而且PAKU也没说你怎么怎么   因为发贴重复  特别是新闻区  是常有的事情   PAKU按章办事难道也是错误的?
  LZ可能被删贴  感觉心情不快  这是人 ...

谢谢你的劝说.

事情是因为我在发完每个帖子以后确认过没有人发过与我所发的帖子有一样的,之后我就接到了被删除帖子的短消息.

而且你也误会我了,我并没有因为你所说的被删除帖子心情不快而来闹事.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6-18 18: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d754123 于 2007-6-18 18:23 发表


现在目前来说你觉得你被删除了帖子不爽?
但是你确实比别人晚发了一步
那能怎么说?
事实就是事实
无须争辩。
对于LZ目前的行为来说我理解
被删除掉心情是不好
但是也要看清楚事实。
这是在所难免的

我说过了我在发过每个新闻帖以后都曾经刷新过,而且确认过在我发布新闻帖子的期间论坛上的其他会员没有发过与我所发的新闻帖有相同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6-18 18: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就把这贴的目的说出来不可以吗?
非要一群人陪着你转圈圈?
想讨回个公道?
事实胜于雄辩 人家证据都贴在那里了
你还想怎么办?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6-18 18: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ノゾミ 于 2007-6-18 18:19 发表

那你告诉我当我在发完那两个帖子以后并且刷新以后没有刷出他那两个帖子,这个情况是怎么回事?

请你不要说是我自己视力有问题没有看到或者我是在骗你说我有刷新过.


这个问题我没法解释,但是说句不中听的,LZ不是也没有证据吗?? :L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个人认为LZ也是相信各位管理员是公正的,论坛是规范的,才会来站务区申诉自己觉得不公平的事不是吗??

我相信,同时也认为LZ您也相信论坛的时间表应该是准确的,并且PAKU没有修改论坛时间表的权限(即使有,您觉得为了2个帖子,至于动用这样的权限吗?)

所以,双方在没有其他证据的前提下,我们是不是应该以论坛提供的发帖时间为唯一依据呢??

希望LZ能够冷静下来.毕竟大家都是希望能够为论坛做贡献,为论坛尽力.这次要说充其量不过是一次误会,个人依然认为是我前面提到的原因造成发帖重复.有不同意见LZ尽管提出.

最后,论坛正是因为有了像您这样的会员的支持才会更加规范,您的支持是论坛发展的最大动力.

签到天数: 11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7-6-18 18: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事实上楼主的截图和PAKU发的帖子
是PAKU先发啊
已经是事实了
这个已经无法更改
楼主也是个细心之人。但确实别人发帖在先!既然版规这么写明就只能作删帖处理了
LS说的时间问题
好像也只有管理员才能修改
那个时间表已经限定了楼主所说的事
对吧!就事论事
希望楼主能继续支持:D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7-6-18 18: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ノゾミ 于 2007-6-18 18:24 发表

谢谢你的劝说.

事情是因为我在发完每个帖子以后确认过没有人发过与我所发的帖子有一样的,之后我就接到了被删除帖子的短消息.

而且你也误会我了,我并没有因为你所说的被删除帖子心情不快而来闹事.


其实网络延迟的时候刷新有时候是不准确的
比如你刷新的时间是28分
等到29分的时候刷好
显示的还是28分的那个页面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6-18 18: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undamxxxx 于 2007-6-18 18:23 发表

不是你的问题
真要说
那么请你解释下那个时间的问题
大家都有截图
难道我们会做手脚
:L

请你不要含沙射影,我没有说过你们会做手脚.

我也想知道那个时间的问题.

我在发布每个新闻以后都会确认在那个时间会不会有其他人发过与我所发的新闻帖有相同内容的.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6-18 18: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造成时间延误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本人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在任何论坛,都是不能修改发贴时间的……事实如此,无须争辩!!

PS:热心人我们这里是很欢迎的,而且对新人我们都允许即时发帖……今天是本站的周年纪念,LZ今天刚注册,貌似也得到了我们的柠檬奉送,不要因为这件事情弄的心情不好……还请多多支持论坛发展!!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6-18 18: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前的时候确实没有内容相同的主题,但问题是别人在你发帖的同时自己也在发,别人发新闻是老手了,发帖速度会比较快,在他已经发完的时候你却还没有发出来,等你发完帖子后别人的帖子已经有人观看了,虽然时间差的不多,但毕竟你还是慢了点,这就如同赛跑一样,你不能说在你开始跑的时候亲眼看见没人跑到过终点,但开始跑的时候有人和你一起跑并且跑的比你快,最后他先抵达了终点,这时你总不能说人家是作弊吧?;P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6-18 18: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ノゾミ 于 2007-6-18 18:19 发表

那你告诉我当我在发完那两个帖子以后并且刷新以后没有刷出他那两个帖子,这个情况是怎么回事?

请你不要说是我自己视力有问题没有看到或者我是在骗你说我有刷新过.


我想问你,版主有能力改发帖的时间吗?   

都有人拿出截图来证明你发帖比PAKU慢了,你还在吵什么!除非你证明那发帖的时间是修改过的~~~

你刷新看不到,是你网络时间延误问题,难道是版主控制你的电脑不让你看吗?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7-6-18 18: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吧LZ,不如大事化小吧~事实摆在脸前
希望你能够不要为一点小事失去了对论坛的热情~如果有什么事情可以提出来~但不要一进来就那么偏激~这事算了吧~可以吗?:loveliness: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6-18 18:3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御酒探花 于 2007-6-18 18:29 发表
网络造成时间延误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本人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在任何论坛,都是不能修改发贴时间的……事实如此,无须争辩!!

PS:热心人我们这里是很欢迎的,而且对新人我们都允许即时发帖……今天是本 ...

啊,今天是周年纪念日,几周年了,我也有水果吃吗:chongbai: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6-18 18: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58679468 于 2007-6-18 18:27 发表
那你就把这贴的目的说出来不可以吗?
非要一群人陪着你转圈圈?
想讨回个公道?
事实胜于雄辩 人家证据都贴在那里了
你还想怎么办?

我所说的有关"我在发完每个新闻帖以后都会重新刷新来确认会不会有人在我之前发过相同内容的新闻帖子"这件事我的确没有办法证明,因为我之前一直很相信"国治模拟精品屋"的版主做事的风格,因此当时并没有截图.事实上我认为也没有那样做的必要.

PS:我没有多余的精力和你吵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国治模拟精品屋 ( 沪ICP备15012945号-1 )

GMT+8, 2024-11-2 07:28 , Processed in 1.065429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