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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mnm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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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7-11-18 20: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angyujonny 于 2007-11-18 20:34 发表
这样的回答啊,就删了就行吗,转贴是真容易啊,你知道发帖前有多辛苦吗?



兄弟难道你就没有转过别人的贴??你转贴的时候就把出处都标明了??
不要因为你自己心里有火就说我们这个论坛怎么怎么样!!对象搞清楚先!!即使是这位版主不对,你也没有资格对我们这个论坛做出那样的评论!!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1-18 20: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玩吧,看到这种情况我就得挺好玩,大家能明白我当时的心情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1-18 20: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事件的发生我觉得所有版主需要注意了...再好的东西都不转了...除非是联盟的论坛...
严禁转贴...以上完毕...
关于楼主的问题我想问问想怎么处理?已经转了的情况下...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8 20: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yrunner 于 2007-11-18 20:38 发表
抱歉我不知道SOSG论坛wangyujonny他本人
因为我是在其他地方转 就这样


原来如此 那么在这里讨公道等于白费口舌了


PS:就算你转自别处 怎么也没见你写出处?难道是阿拉伯国家 字母是乱码复制不下来?真是搞笑 这里的版主素质看来也不过而而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1-18 20: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转过贴,你又说对了,唯一发了个资源lolitime漫画下载,我是连出处地址都写上了的,不信你可以查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7-11-18 20: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作者又没说明不让转载的~~~~~~:L
况且,这个作品本意都是大家分享的~盗帖者又没说这个是我原创的(即使说了也要拿证据,口头有啥用,难道打官司用口头的证据就能赢?)我看你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的嫌疑?
PS:LZ恐怕就是wangyujonny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1-18 20: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yrunner 于 2007-11-18 20:38 发表
抱歉我不知道SOSG论坛wangyujonny他本人
因为我是在其他地方转 就这样


低调,态度好点~~毕竟是别人发的~~

我也有在那论坛注册啊~~:L

怎么说也是你道理少些~

像老黑说的:

不能因为自己是版主,就不能拉下脸来道歉~~

起码态度要好点~~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1-18 20: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wuliao: 转贴说明出处是常识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8 20: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艾克斯 于 2007-11-18 20:45 发表
原创作者又没说明不让转载的~~~~~~:L
况且,这个作品本意都是大家分享的~盗帖者又没说这个是我原创的(即使说了也要拿证据,口头有啥用,难道打官司用口头的证据就能赢?)我看你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的嫌疑?
PS:LZ恐 ...


真抱歉 我不是wangyujonny 我是他的直属上司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7-11-18 20: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您看一下我们管理员的话。。他问您现在您希望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1-18 20: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yrunner 于 2007-11-18 13:47 发表
我个人的问题没必要牵扯到其他斑竹吧
我RP差 好象和其他人没关系
转的地方也没写转自什么地方
以后打开百度先搜一下 看原帖出自什么地方 我怕域名太差 搜不到:yumen:

域名太差用的挺好,域名差能有人转我的贴?域名差就不要版权,那岂不是要让中国人民都笑死,这个论坛域名挺好,你的帖是我找ls音乐找到的,看来百度都分不清这个贴的性质了,不错的域名哦,好到百度都认不得了。!!!!!!!!!!!!!!!!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7-11-18 20:54:0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的东西被盗用的话任何人都会很生气吧。

但是真的是 tyrunner 直接盗连了你的东西吗?是他说了不客气的话吗?转贴转的是其他真正盗连你的人发的帖子也是有可能的啊,说了不客气的话也可能是其他人。这个是都有可能的,如果你没有确实证据的话(既然你发了帖子就应该有证据吧?),你又怎么能说错了的是 tyrunner 呢?

还有你的心情我知道,但如果 tyrunner 是清白的,你这样做他的性情又是怎么样?不会比你好吧?当然对你的态度不会好啦。

所以啦,请拿出证据。还有请不要对论坛说过分的话。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7-11-18 20: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再说也无济于事,干脆删贴~~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1-18 20: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盖因 于 2007-11-18 20:51 发表
麻烦您看一下我们管理员的话。。他问您现在您希望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汗水~人家又不是来砸场子的~

说话这么横做啥~~:yumen:

和谐点~~~:@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7-11-18 20: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白了~没证据就不要污蔑别人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8 20: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本很简单的初衷 只是希望让他标明原作者 或者'SOSG' 或者 网宇天使工作室

貌似有沟通过 为什么会转变成这样 问你们这边的这个版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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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7-11-18 20: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0 夏夜晨星 的帖子

是他们态度先不好的嘛。。来到这只管找人吵架。。根本没想过要解决问题。。既然晨星兄这么说的话我先向LZ道歉。。希望LZ能够平心静气把事情解决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7-11-18 20:5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你下次发类似的帖子~设安全限制,或者最好发大点的软件站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1-18 21: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2 nmnmyang 的帖子

既然这么说那么转贴者修改一下帖子...以上完毕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7-11-18 21: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是~~~~~记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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