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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偶,要告御状……果然我的先天属性就是腹黑毒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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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2-19 18: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并不完全是无的放矢,此人很早以前就是老KEN重点调教对象……
现在则是由WZY光荣的继承了KEN的精神,锲而不舍的进行点对点观察研究……

此人一贯的言谈过于飘渺……靠忽悠人起家
当年刚出现的时候,甚至是我,也被忽悠的认为这家伙“貌似很能干的样子”

管家、秘书、小岛、私人卫兵什么的也就罢了,那毕竟不干论坛的事。
可是随意挖坑然后就跳出来忽悠人这个就显得有些不道德了……
而且还不止一次,算是一个惯犯了吧……
最早的是模拟器掺杂病毒,随机就被神棍KEN发觉并警告……

后来冒充某MOD开发小组成员,事后经多人调查……
开发小组反馈回来的信息是,根本查无此人……
人家以不屑交流然后抛出一句很直接的回复“这种小白任其自生自灭就好”……
(当然,身为伟大的小白家族族长的我,是拒绝承认其合法身份的……)
遂事情被掩盖了过去……

恩恩,当事人又不是在开发组成员地盘那里忽悠,人家的确也懒得给自己增加不愉快……
所以么……目前当事人现在仍然在社区呼风唤雨,活得逍遥自在……
并且还跻身为管理团队的一员……

啊,果汁这片土壤土质还真不错,竟然能把这种小强养肥到如此地步……

按说,经过这么几次教训,当事人也该学会谨慎发言了吧……
可是很不幸,目前依然没有看到当事人有任何吸取教训的样子……
目前当事人仍然是挖一个坑,忽悠完了一堆不明真相的人后就拍拍屁股玩蒸发……
偶尔出现灌灌水时,被某些人提起曾经挖过的坑,立马就翻脸装纱布……

本来么……网络上宛如梦幻,胡吹海侃一番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要不过了一个临界点,大家大多数都会当作玩笑开心一下也就完了……
不过每每语出惊人,不吹的把人吓死誓不甘休,这个我到底该说他是NC呢还是纱布呢?

并且,若是处于普通会员的立场……最多也就被人鄙视几下子也就完了……
不过既然做了管理层,那么其行为或多或少都从一定程度上代表着论坛的形象……
那么,您就必须为您的所作所为承担一定的责任……

所以,白某要求就以上所述事例,当事人能够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
如果您的解释无法令偶,以及另外几位目击者认可的话……
那么很对不起,白某将以自己的RP作为抵押,然后向最高管理员申请撤销你的职务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其实偶本意更想直接用狮子吼直接震撼一下目前仍然在装NC的当事人-——“小强,你悟了么!”)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9 19: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PS:其实刚来的我,是很擅长阴险的下黑手将一些所谓“名人”拉下马的……
毕竟那个时候愤青意识占据主要人格……
遇到一些与实际笼罩在其身上的“光环”不符的家伙,绝对会立刻予以纠正……
当然,那时我的几个帮凶后台也很好,很有爱……

不过后来慢慢发觉,一棍子打死这些后生对论坛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事情……
毕竟坛子要发展,总是需要新鲜血液的……
而是个新鲜血液的人,总要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成长的……
(举个例子:白某的完全成长期就为3年,而且还是被一个强人辈出的逆天环境给强势催熟的……)
在他成长的过程中,出了一点小错就使黑手将其抹杀,是很不符合和谐主义大原则的……

再加上鄙人仅仅只是嘴巴毒辣而已,就实际贡献来说,实在是惨不忍睹……
想通一切后,开始慢慢淡出,并渐渐学会尊重新人,体谅新人……
并坚决拥护刺猬,站长制定的大致战略方针……

不过……话又说回来,白某毕竟某来果汁已有年把,感情多多少少还是有所沉淀的……
所以,我觉得……细节上最高管理员不容易注意到的……一般会员的立场不容易或不方便提出意见的……
(譬如某人就抱怨现在某人基本上不搭理他……)

白某还是非常愿意也非常有义务跳出来做这个黑脸,坚决维护论坛荣誉的……

签到天数: 46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7-12-19 19: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一阵就遇到一个新人,偶刚上线,就看到多个区都回复“顶”字的灌水贴,并且屠版。偶PM了他(扣了些NM),之后他就不再灌水了。可是被举报了,还是被严惩了。
帮不上他,有点:time: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7-12-19 19: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事?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12-19 20: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什么大不了的...想让那家伙有些自觉而已

签到天数: 161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7-12-19 21: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什么事.......严重到要告御状.......:hug: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2-19 21: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不知所云...有能让人更容易理解的内容嘛?
直接说明即可...最好大家都能看懂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2-19 21:2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看懂了
不过好像我不应该掺和
LZ看法也对  
不过有时候确实有些人让人受不了:L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2-19 21: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情况我比大F可能清楚一些~~等待当事人出来解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2-19 23: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bs.emu618.com/thread-22613-1-3.html

:wuliao:

是说这位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0 08: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觉得自己好虚伪,弄了一大套场面上的说辞……
某当事人已不仅仅只是“RPWT,有待调教”了……

照某些铁腕派的观点认为,早就该的下黑手直接封杀……
就算温情一点的也应该彻底断绝当事人继续纱布的土壤……
这么一招不留退路的杀招吃死当事人后,也许他会羽化蜕变,
继而重新转世为人也说不定……

不过……个人始终坚持那个观点倒是没变,RP优劣乃先天形成,后天逆转可能性极低…

当事人,你悟了么!

PS:那个OO+XX,你们真邪恶……
明知早就有此问题儿的存在,也曾考虑过是否要出面弹劾或者制止……
最后居然都懒到不了了之……轮到习惯做黑脸的白某抱着“某乃小白鼠某怕谁”的心态登场了……

就立刻又表明立场坚持原则……被你们打败了……:yumen:

签到天数: 11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7-12-20 08: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yun: 原来如此...额……撒都没看见他干嘛来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0 10: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火星文问题已解决,此回复已没必要存在。
编辑掉……

PS:下铺的兄弟发帖真微妙,444……和你那张脸蛋真是绝配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2-20 10: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在某个时候,偶的思想跟某白是碰到一起了

这个是我开的热血群的群公告,对于这类火星文,是直接扫荡处理的。

对于火星文,一向都是当符号处理的。某些火星文甚至不是字了。
PS:似乎扯题了。。。。
PS2:这个帖子被刺猬看到不知道会怎么处理。。。

签到天数: 11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7-12-20 10: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姜小白 于 2007-12-20 10:07 发表

另外,有个小建议……

LS你签名里的“火星文”,是传统90后的一些不良习惯……
这个跟目前网络流行文化的一些日常用语不同……
我们所用的诸如偶,稀饭等等在树立个性的同时至少没有破坏中华民族延续下来 ...

原来如此
我只是复制一下别人的而已...
懒得动手,只是我觉得这句话不错而已...不懂火星文
说明你不了解我,不过我也不了解这些火星文
原来这个不好啊,你所说的和我说的完全不是个性问题
我是懒,不是个性啊:(
居然把我说成个性:yun: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12-20 11: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呃,呃,出事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事
小白我还是很信得过的,虽然也不是很熟
那个人好像确实有点,虽然更不熟

当然还是和谐才是王道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2-20 12: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草莓这次真的发飙了啊

相信以上这些话是忍无可忍后才说出的

但是一个论坛就像一个家

也可以理解成一片树林

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对于这种鸟&这种人我们不好擅加评论

本着社会和谐的大义还是善诱之为好

说句难听的:不管真忽悠还是假忽悠,只要有人愿意来忽悠就是好事

做了好事、实事就该表扬、奖励

做了坏事、错事就该惩罚、批评

一个论坛,一个家,乃至一个社会出现几颗老鼠屎都是难免

非要将“恶”赶尽杀绝只能造成恐慌

以后谁还愿意来?

论坛大了出现这种情况很正常

欲见者则见之,不欲见者则远之

希望阁下千万不要“仿前人”因此负气而去

那就又成为了论坛的一大损失

那是在下最不愿看到的

我想阁下也不愿看到此等局面吧?

PS:以上言论偶想尽量说的客观些,毕竟在下没有想攻击谁的意思,发展中的事物,不管是论坛还是国家,和谐大义是很重要的,望大家都以大局为重.

借此帖深度怀念娘娘,喀嚓,老萨,KEN等元老(虽然他们有的还时常回来看看,但当初那一家人欢聚一堂的场面实难再现)

临帖涕零,不知所言.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2-20 13: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啃很久没出现了,论坛上没有,Q上也没看到,不知道哪去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0 13: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lovemm1234 于 2007-12-20 12:43 发表
草莓这次真的发飙了啊

相信以上这些话是忍无可忍后才说出的

但是一个论坛就像一个家

也可以理解成一片树林

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对于这种鸟&这种人我们不好擅加评论

本着社会和谐 ...



兄弟,我的态度只代表自己,刺猬,站长都不是铁腕派系……
他们有他们自己的为人处世风格,所以最终结果不可能如我所述……

话说我这次为啥就像被谁咬了一样,原因就在于我突然想起一件事。

先前某版主的无心之举,转贴没有经过许可从而引起了对方的质问。
然后,先是乱舞以总版名字,后是国治叔以站长名义单身专程前往对方地盘道歉……
由此可见,大家对论坛情之深、爱之切,否则谁又能像他们那般作出如此低姿态之举?!

虽然后来事情圆满解决,但是某于心不忍,某内心难安啊……
刺猬个性温和,如果再发生类似问题,他绝对会再次重现那般不堪的光景……
但……白某绝不愿意再一次看到此类事件的发生!

小细节上,我可以无视……毕竟大家都是年轻人,有失误也在所难免,经历过风雨,才能彻底成为栋梁之材……
大原则上,我不会让步……国治和乱舞所珍惜的,同样也是我所珍惜的,这其实就是一种信仰……
而我们所有人,正是因为这个共同的信仰才聚到了一起……

白某愿以此贱躯,誓死守护着他们心里所重视的一切!


=====================================================
PS:关于KEN,了解内情的人都清楚,他几乎没有可能再次出现在大家面前了……
      所以,我觉得曾经对其怀有敬佩之情的兄弟,只要在有意无意之间能够记得他曾经为这里所付出的一切……
      那么,KEN很可能也就不枉此生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2-20 14: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的贴~~~不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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