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U618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661|回复: 9

有關珊瑚蟲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8-3-21 17: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珊瑚虫事件的来龙去脉想必大家都很清楚,徽剑在这里也就不罗嗦了。直接切入正题。

一、一个简单的常识里面的真理

先来看一个简单的常识,

某茶馆为了做生意,在茶馆里面除了消费的顾客外,同时还允许没有消费的客人也到里面坐坐,大家可以在里面侃大山等等。同时茶馆自然是要赚钱的,这样一来在茶馆里面不免就会摆放有一些商品出售等,或者是发一些宣传品之类。

某天来了个人某甲,在茶馆里面划出块区域,让那些没有在茶馆里面消费的客人坐到那个区域,在那个区域,某甲此人还不让茶馆去做生意,而是自己在那里做生意。

这么一来茶馆自然不同意,但是某甲此人不但不听,继续要求茶馆继续免费提供场地,而不让茶馆赚钱,而是自己赚钱。

于是这家茶馆就报了案,警察就把此人抓了起来,但是这么一来,很多没有消费的客人不干了,都来指责茶馆了。

理由有这么几点:
第一,某甲此人虽然划出了区域,但是帮茶馆拉来了客人(备注,这些拉来的客人都在某甲那里,茶馆是没有消费的)
第二,茶馆是FB,借用公权力侵害了某甲此人及其他没有消费的客人的利益。
第三,外地(国)都允许这么干的,中国为什么不行。

看完这个故事,大家觉得这里是不是很滑稽了啊。这件事折射出几个要点:

第一,在茶馆的地盘上,同样了人家有自己的决定权利“我的地盘我做主”,人家愿意卖的贵还是便宜都是人家的事,你不愿意大可不去。你不能比如进了一个餐馆,吃完了,然后说你这里的价格怎么比别的地方贵,要按别的地方价格付款吧。

第二,在茶馆的方面,人家有各种成本在那里,场地是人家建起来的,作为某甲,跑到人家的地盘上去,把人家地盘划出一块来,而且还是利用人家的服务,自 己来赚钱,同时还阻止对方赚钱的机会。哪个茶馆经营者会同意?如果有不同的意见的朋友,明天开始徽剑叫上一帮人天天上你家用你家煤气做饭如何?当然是不给 钱的。

看完了这个大家恐怕都笑了。下面徽剑就针对珊瑚虫事件中的一些事,来个分析。

二、偷梁换柱--诡辩的种种

这次事件中,很多人发表了一些观点,这里来讨论一二。

第一,争吵了这么多,徽剑要问所有的用QQ的人,不管是什么版本。你们用的是什么?是珊瑚虫软件,还是QQ软件?如果你这样回答,那么徽剑告诉你,你 错了,你们用的其实是腾讯的即时通讯架构的商业服务,无论是所谓的珊瑚虫外挂,还是QQ自己的软件,都只是这个即时通讯架构的一个终端而已,就像我们用手 机通讯,移动给你不是一张SIM卡,而是为你提供了全套的通讯服务。

无论你使用珊瑚虫还是腾讯QQ,一个本质的东西就是你的客户端是连接到腾讯的QQ网络服务器上面,并且通过腾讯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来实现对应的应用。这 么一来,跟腾讯自己的QQ一样,珊瑚虫也是利用腾讯的网络平台来运行的。而这个网络平台是商业的、是私有的,不是公益的、公共的。腾讯公司作为这个商业的 网络平台拥有者,有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任何经营活动。腾讯公 司也有权利决定是否允许其他任何一方利用这个平台,决定权在腾讯,而不是珊瑚虫。

从商业经营的角度来说,经营者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比如开放的或者封闭的,这都无可厚非,就像LINUX是开源的,而WINDOWS是封闭的。是否公 开,那时对方所有者决定的,因为对方才拥有所有权。 就像**一样,因为对方身体是对方自己的,所以你想和对方**要对方同意才行,否则那就是**。

附带一下,因为腾讯是提供商业平台服务的,如果真心想抵制QQ的人,一定要连整个腾讯的服务一起抵制,不要来个“我不用移动提供的SIM卡,但是我用拷贝的复制卡,结果还是移动的网络”。

第二,珊瑚虫和原版是兄弟吗?有人这样说“无论是珊瑚虫版还是原版,我们都记得那是腾讯的QQ,用曹植的话: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珊瑚虫版仅仅只是一个简单修改程序(大部分功能没动),这跟原版不可同日而语,就像抓了一只普通鸡,把颜色染黑,你就说他是跟其他鸡并列的新品种吗?在徽 剑看来,有兄弟抢对方饭碗的吗?如果这也算兄弟的话,那就是一个是主体,一个是寄生而已,一个畸形怪胎。

第三,有人说:“腾讯也是抄的,所以他不能以此来禁止别人抄袭他的产品。”这位估计是脑袋被版砖拍多了。连模仿和抄袭都分不清楚。腾讯抄的是什么?是 模式,是仿照ICQ的产品开发的一个新的模仿者。这个“产品(商业)模式”是不享受什么保护的。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一样。但是腾讯的QQ软件是产品,这个 是受商业保护的。你模仿他的产品的运营等商业模式,那是不违法的,但是你把人家产品拿过去复制了,那就违法了。

徽剑举一个一个简单比喻,你在家里跟你老婆用新的姿势**,让徽剑我看到了,我去找一个女朋友(小姐也行),模仿你们的姿势,这不违法,但是如果我把你老婆拖过来,再来个同样姿势,你同意吗?

第四,一种说法:“珊瑚虫是外挂,外挂不违法”。这种人十足的法盲和电脑盲。有人认为我用的是腾讯的软件,只不过加了个珊瑚虫外挂,这种没有侵犯腾讯 的权益。徽剑认为这样说话的基本上连外挂本质是什么东西都不明白,什么是外挂?外挂就是通过一定程序,对另一个程序运行进行修改,包括修改原始程序和修改 运行时的内存数据,而像珊瑚虫这样的就是在安装外挂时修改了腾讯QQ主程序。(另外一些如游戏加速器等更多是内存性质的外挂,这里就不多说了。)当明白了 外挂会修改原来的程序的时候,恐怕没几个人再说他不违法吧。除非是对方同意你这么做。

很多人说:“既然珊瑚虫违法,腾讯开发的腾讯浏览器也是在IE基础上开发的,算不算违法?”这些人忽略了一个简单的事实,腾讯浏览器是在微软公布了 IE内核调用接口的情况下,基于IE内核开发的产品。微软甚至为IE开发者提供了一个文档中心,还有相关教程。微软是支持第三方开发者开发这种产品的。而 QQ安装时候的用户协议,约定了禁止进行反向工程,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不得借助QQ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品,作品,服务。

软件靠什么方式挣钱完全是商家自己的事情,但你利用别人的软件搞商业行为就是你的不对,比如一位女士要是在大街上来个天体日光浴,那是她个人的事,假如你上去干点啥就是你的问题了。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3-21 17: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不用珊瑚礁的路过

签到天数: 11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8-3-21 17: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time: 这种事不关心...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3-21 17: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同情珊瑚虫,但他确实是不对的:(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3-21 19: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lz太偏激了吧:hug: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3-21 19: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精辟~明了~~~想法一致~~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8-3-21 19: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说LZ非常偏激。。。光看这帖子还真以为珊瑚虫怎么怎么样了。。。
看到另外一个帖子,既然腾迅曾经在他们的官方网站提供过珊瑚虫的下载。。。。。那就另当别论了。。。
举个列子:几年前有个女人自愿和你一直XX,而且XX了几年,但是某天这个女人突然到法院去告你,告你在那几年中一直在XX她。。。。

签到天数: 4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8-3-21 20: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意思~ 这种事 谁都有谁的理。。。:time: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08-3-22 00: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楼 的帖子

举个列子:几年前有个女人自愿和你一直XX,而且XX了几年,然後某天那個女人說你不可以再XX我了,但是你不聽 繼續XX  所以某天这个女人突然到法院去告你,告你在那几年中一直在XX她。。。。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3-22 08: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XX看得頭暈~~

我是支持珊瑚蟲的~~

在這裏爭論也沒什么用處~~

即使超過7成網民支持珊瑚蟲

不還是被捉了~~

不還是被判刑了~~

不還是背沒收罰款了~

某某公安侷不還是被錢砸得暈頭轉嚮,狗拿耗子,越職把XXX抓暸~

:lol   我要有錢,也砸公安侷~  讓他們給俺當保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国治模拟精品屋 ( 沪ICP备15012945号-1 )

GMT+8, 2024-11-30 00:30 , Processed in 1.081055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