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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为经营状况不佳,今天部门领导和我谈了话,然后去和人事部门谈赔偿的问题,探了下人事部的口风,他们的价位为N+1,我看了下劳动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该是2N+1,但是公司裁员并没有开书面通知,而是和你谈赔偿问题然后签协议书,我还有1年零10个月的劳动合同在身,还能从公司拿到工资40000元,如果我拒签协议书,公司没有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是不是不能开我?
还有按照2N+1的赔偿,我也只能从公司拿到8000~10000元,现在是在公司没有书面通知下谈赔偿签协议,我是不是可以拿还有1年零10个月能拿40000元的合同做文章?(如和公司谈判的时候说:我还想继续工作下去,我工作到合同结束还能拿40000元,如果公司开出个满意的价钱,我才会签。)
[ 本帖最后由 wulishio 于 2009-5-14 22:4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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