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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angjun

今天被车门撞了,还被打了,我该如何得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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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6-16 21: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為LZ的遭遇感到同情,

其次,用我朋友以前的辦法來告訴LZ,
第一碰到這事首先要搞清楚對方是什麽人或者在那一塊活動比如車牌號碼之類的以便及時找到此人
第二  不管你是想私下解決還 是檯面上解決,首先自己要學會理智,抓取對方錯誤的證據。
第三 所謂 無證就是等於沒有,發生事情的時候應該向辦法引起周圍人的注意,不要怕丑
第四 事後處理的話,自己一定要站在理智這一方面

签到天数: 2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9-6-16 22: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朋友很客观

话说这年头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大家自祈多福吧
祝LZ好运

签到天数: 15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09-6-16 23: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确实很倒霉,搞擦边球行业,比如桑拿,洗头房,赌博机等等都和派出所有密切的关系,肯定不会向着你说话,搞工程的应该也比较密切,社会是有这样那样不公平面,何况这个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最多多争取点赔偿!
  上面有喊用武力或者硫酸之类的朋友基本都不会年龄太大,当人有家有口的时候做事情会比较放不开!这个社会真正敢以命相搏的人极少极少!
  非常同情楼主,但是也只能是同情了,假如我遇到的这种事情也没有好办法!

[ 本帖最后由 慕名而来吧 于 2009-6-16 23:09 编辑 ]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6-17 17: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可以到此为止了。。。
头像被屏蔽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9-6-17 17: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6-17 18: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 我喜欢做宅男。。。。。。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6-17 18:3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钱没人家多没办法啊?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6-18 19: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交通事故上来说楼主电动车开上机动车道,要负主要责任,只认倒霉吧

至于打人你有相关证据可以起诉,但最后恐怕也只是他多陪你点钱而已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6-18 23: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两条路 1咽不下这口气 做好跑路的准备 干他一票 然后浪迹天涯去
       2做个老百姓 老实的生活下去吧。。。。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9-6-19 08: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LZ需要我找法律顾问帮你咨询一下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6-19 08:3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先解决的是生活费问题。再就是楼主有熟人在社会上有什么黑白道的没有?如果自己根本没有人在黑白道,自己只是小市民,只要想办法让他赔钱就好了,真的没有办法。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6-19 11: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夜黑风高……操块砖头……操他娘的!

这社会很黑暗的,非常之黑暗,别想那些光明的手段了!

不过,请律师发律师信或许有点作用~!!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6-19 12: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找机会飞砖砸车。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6-19 12:5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有钱人 用来保护自己的工具,  千万别以为和谐主义  人人平等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9-6-20 18: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法律学好了,告死他个王八蛋。
不管用,上中央电视台。

[ 本帖最后由 厉害呀 于 2009-6-20 18: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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