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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重庆8月11日电(银雪)11日,重庆第五中级法院对重庆王紫绮等30人涉黑案一审宣判,女黑老大王紫绮和该组织具体管理人陶铭古一审被判死刑。
今年3月2日,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王紫绮等30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审理,检方指控该涉黑团伙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等多项罪名。由于涉及个人隐私等原因,法院对此案将进行不公开审理。
据检察院指控,1994年以来,被告人王紫绮与其妹王婉宁(另案处理)以开设美容院、茶楼、宾馆为掩护,纠集陶铭古等人,先后在重庆市多个地方开设了包括亮点宾馆在内的9个卖淫场所,逐步形成了以王紫绮、王婉宁为组织、领导者,以陶铭古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同时,该组织还先后注册成立多家公司,以掩饰犯罪所得。在1998年3月至2009年8月期间,该组织非法聚敛钱财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
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该组织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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