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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太原8月25日电 山西省蒲县监察局25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法对该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及其妻该县民政局原副局长于香婷分别作出违法违纪所得的处罚决定,涉及其利用职权开办煤矿的违法违纪资金、利息以及用非法收入在北京、海南、临汾等地购置的36处房产和房租收益等全部予以没收、追缴,上缴国库。
蒲县监察局介绍,郝鹏俊自1991年直至案发,曾先后担任蒲县地矿局长、安监局长、煤炭局长。1993年郝鹏俊利用其地矿局长的职务之便,通过非法手段取得采矿许可证,弄虚作假办理了相关证件,开办成南岭煤矿,并让其妻弟于小红担任法人,而实际控制人是郝鹏俊夫妇。该煤矿井田面积原来为2.16平方公里,自1999年扩大到4.76平方公里。2005年,中央开展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专项工作中,郝鹏俊签订假退股协议,继续经营成南岭煤矿。
成南岭煤矿在经营过程中,长期偷逃税款,先后四次被税务机关处罚;在开采过程中,越界非法开采,甚至越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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