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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史上九大酒鬼:做“鬼”的12条“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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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8-2-20 08: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白酒据传说是周朝的时候杜康发明的,他把剩饭落在树洞里,这剩饭采天地之灵气,集日月之精华,不但没有变成馊饭,反而酿成了白酒,杜康喝了一口,就本能的感到这是个赚钱的好法子,于是由牧羊人转行为专业酿酒师。成了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杜康发明了酒,不过杜康可不是酒鬼,人家是用酒来赚酒鬼的钱。《十国春秋》载:“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觚是古代盛酒的一种器具,容量约为二升。就算古代的酒没经过蒸馏,度数不高,这样的酒量也足以让现代人五体投地了。想想2升的可乐,灌下100瓶去那是什么概念。不过据说文王和孔子一辈子都没有喝醉过,所以尽管孔子号称饮宗,他们二位也不能算是标准的酒鬼。那么酒鬼的标准是什么呢,袁宏道在《觞政》中是这么总结的:选择酒徒有十二条标准:说话诚恳不巧语媚人的人,气色温柔但不淫靡的人,随意行令而不重令的人,酒令一行就让满座踊跃的人,听到宣令立时就能理解不再诘问的人,善于开高雅玩笑的人,未犯令而被委曲罚酒不自我分辩的人,面对酒杯不议论酒好酒坏的人,酒杯飞传而仪容端正的人,宁可醉眠而不偷着泼酒的人,得到题目就能作诗题赋的人,不胜酒力但长夜饮宴而兴致不衰的人。

  袁宏道说话有点罗嗦,其实总结起来也很简单,就是见到酒就就要喝还得有文采的人,酒量不一定有多大,但是对喝酒要兴致不衰。只喝闷酒也不行,还得能吟诗作赋,这个标准一定,酒鬼们自然就呼之欲出了。当然中国历史上符合这个标准的酒鬼也不止九位,不过奇闻逸事最多,名声最响的,就要算下面这几位了。

  1.孔融

  孔融让梨的故事人人都知道,可是孔融是个酒鬼的事知道的人就不多了。话说汉朝以前,酒是随便喝的,直到刘邦开国后,萧何立法禁酒,此后历朝历代每到收成不好的时候,就开始禁酒来节省粮食。不禁酒的时候,大家都随便放开了喝,也看不出谁是酒鬼。可是这禁酒令一颁发,别人都不喝了,唯独酒鬼还在那喝,就显得鹤立鸡群了。曹操这个人一直有点粮食恐慌症,这可能是他平生断人粮道留下的后遗症。一到粮食缺乏的时候,曹操就会颁发禁酒令。一般人这个时候再怎么想喝,也得收敛一下,可是孔融不这样,他直接上书给曹操,文采飞扬的写了好大一段;

  “酒之为德久矣。古先哲王,类帝禋宗,和神定人,以济万国,非酒莫以也。故天垂酒星之耀,地列酒泉之郡,人着旨酒之德。尧不千钟,无以建太平。孔非百觚,无以堪上圣。樊哙解厄鸿门,非豕肩钟酒,无以奋其怒。赵之厮养,东迎其王,非引潖酒,无以激其气。高祖非醉斩白蛇,无以畅其灵。景帝非醉幸唐姬,无以开中兴。袁盎非醇醪之力,无以脱其命。定国不酣饮一斛,无以决其法。故郦生以高阳酒徒,着功于汉;屈原不哺裑歠醨,取困于楚。由是观之,酒何负于政哉?”

  “昨承训荅,陈二代之祸,及觽人之败,以酒亡者,实如来诲。虽然,徐偃王行仁义而亡,今令不绝仁义;燕哙以让失社稷,今令不禁谦退;鲁因儒而损,今令不文学;夏、商亦以妇人失天下,今令不断婚姻。而将酒独急者,疑但惜谷耳,非以亡王为戒也。”

  孔融先是举了一大串例子,例如樊哙、刘邦等人,都是因为喝酒才成了大事。又在第二段里说,夏商因为美女亡国,可是也没有禁婚姻。那你何必跟酒过不去呢。这篇文章写得文采飞扬,不过却显然没什么道理,缺粮的时候,粮食酿造的白酒当然是奢侈品,禁是理所应当,孔融不过是强辞夺理而已。

  孔融这个人文采不错,可是打仗和治理州郡都不在行,这可能是他整天喝酒没时间管事造成的,孔融不但自己喝,还喜欢聚众喝,经常感叹说:“要是天天有人来陪我喝酒,我就没什么心烦的了”。孔融整天醉醺醺的,当然治理不好州郡。而且孔融喝完酒还喜欢乱说话,嘴巴又毒。他十岁的时候去参加酒宴,有人夸他聪明,旁边一位不服气,就说:“小时候聪明的,长大一般很笨”。孔融立刻回了一句:“那你小时候肯定特别聪明。”一句话把人噎得上不来气。大了以后,这个嘴毒的习惯也没改。曹操打下邺城,把大美女甄氏赏给儿子曹丕(也有人说是曹丕主动抢的)。结果孔融喝了两杯以后又说话了,说过去我一直不知道周武王灭纣以后怎么处理的妲己,今天可算明白了,原来是赐给他儿子周公了啊。孔融嘴巴毒,终于惹火了曹操,把孔融全家都杀掉了。孔融死的时候感叹说;“言多令事败啊”,可见他一直没明白,要不是喝酒太多嘴巴不受脑神经控制,怎么能说那么多胡话呢?

  2.郑泉

  人们普遍认为北方人的酒量比南方人要好上一些,不过三国时代的酒鬼,北方有孔融,南方却有一个更胜他一筹的,那就是吴国人郑泉。

  郑泉人称“酒中奇人”。据《笑林》记载说,郑泉“博学有奇志,性嗜酒。”他平生最大的心愿是:“愿得美酒五百斛船,以四时甘脆置两头,反覆没饮,惫即住而啖肴膳,酒有斗升减,随即益之,不亦快乐!”

  郑泉老兄希望自己有一艘装载着五百斛美酒的船,船的两边都放着最喜欢的下酒菜,自己随时随地可以放怀畅饮,而且这些酒还不会减少,喝一斗补一斗,喝一升添一升,自动给他加满,永远保持五百斛的最佳状态。郑泉老兄的故事让人想起了西方的一个故事,上帝问丹麦的一个农民,如果让他实现三个愿望,他想要什么。丹麦农民想都没想就说,我要一满桶啤酒。上帝给了他一满桶啤酒。丹麦农民看着这一桶酒好像也不太够,就很狡猾的说,我第二个愿望是想喝多少啤酒,就有多少啤酒。上帝又满足了他,并且让他说第三个愿望,丹麦农民苦思冥想了半天,说道,实在没什么愿望了,要不再来一桶啤酒吧。丹麦农民连下酒菜都不知道要一碟,可见喝酒的品味和郑泉先生还差上一截。

  郑泉说话的水平比孔融高上一截,他在孙权手下做到郎中,经常给孙权提意见。孙权就说:你整天提意见,难道就不怕我生气吗?郑泉回答说:我听说大王圣明臣子就耿直,我敢提意见,不是因为我胆子大,是因为您圣明啊。后来有一次他惹恼了孙权,孙权要斩了他,侍卫上来就把他往外拽。郑泉一步三回头。孙权看见了就问:你不是不害怕我生气吗,为什么还一个劲回头呢?郑泉回答说:我知道您圣明不会斩我,所以回头看您不是害怕,是为了感念您的恩德啊。孙权被拍得哈哈大笑,心情一高兴就把他给放了。

  郑泉先生喝了一辈子酒还是觉得没够,临死之前反复叮嘱家人:“必葬我陶家之侧,庶百年后化而为土,幸见取为酒壶,实获我心矣。”他活着的时候天天喝酒还不算,还期盼死后尸骨化成泥土,能够幸运的被制作成酒壶,永永远远泡在酒里,生生死死与酒不分离!他对酒的执著真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如果生活在现在,郑泉的遗言一定是:我火化以后也不用买盒子装了,直接和上黄泥制成酒壶就完了!

  3.陶渊明

  李白有一首诗叫做《山中与幽人对酌》是这样写的: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我醉欲眠卿且去是大酒鬼陶渊明的名言,陶渊明平生好酒,最喜欢把别人拉到自己家里喝酒,一旦自己先喝醉了,就说:“我醉欲眠卿可去。”意思是,我喝多了要睡觉去了,您请自便吧。

  陶渊明二十九岁那年,曾做过江州祭酒的小官,因为当时官场黑暗,陶渊明看不惯,决心去职归隐。此后一直隐居,可是陶渊明种菊花还可以,种田的本事却不佳,加上好酒,到中年后连饭都吃不上了,迫于生计,陶渊明再次复出,先后担任镇军参军、彭泽令等职务。在做彭泽令时,他看不惯当时督邮的作派,很干脆的来了一句“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之后愤然辞官归隐,结束了仕途生活,再也没有复出过。相传,陶渊明弃官后隐居于庐山下,每日自耕自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耕地而食,凿井而饮。过着悠闲的田园生活。这个时候陶渊明新娶了夫人翟氏,翟氏种田是把好手,粮食年年丰收,因此陶渊明又有酒可喝了,每到闲暇时,他就和一帮朋友到两里外的庐山南麓虎爪崖下饮酒作乐。崖下有一条名为醒泉的溪涧,涧中横卧着一块巨大的黑褐色花岗岩石,高约3米,长约6米,宽约4米,石面平滑,是一个天然的大酒桌。陶渊明和朋友们每次都坐在这里饮酒作诗,一同取乐。他每饮必醉,每醉必赋诗文,醉倒后便挥手对同伴说:“我醉欲眠,卿且去!”说完就睡倒在石上。日复一日,这块石头的中间竟然凹了下去,留下了枕痕。于是,这块石头就被命名为醉石。陶渊明的这个故事和马克思把图书馆踩出脚印的故事差不多,但是马克思可能每次都坐在图书馆的同一个地方,难道陶渊明每次也都坐在石头的同一个地方?最大的可能是石头上本来就有枕痕,陶渊明喝酒不带枕头,每次往有坑的地方一躺就睡,天长地久,这个坑越来越深,于是醉石就形成了。

  陶渊明一辈子喝酒太多,自己没什么事,五个儿子却都有些呆傻,可能是陶渊明喝酒留下的后遗症,他的《责子》一诗是这样写的:

  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

  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

  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

  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艺.

  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

  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

  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

  从诗里可以看出,陶渊明的儿子们十三岁还不识数,九岁的只知道吃,可是他老先生还不赶快戒酒,还来了句,天命就是这样,我还是继续喝吧。唉,真是可惜,一个文学世家就这么被酒给毁了。

  4.刘伶

  杜康造酒刘伶醉,谈酒鬼就不能不谈刘伶,刘伶是安徽人,竹林七贤之一,崇尚的是老庄思想,讲究的是无为而治。刘伶这个人个子比较矮,还不到1米六,加上长相比较对不起观众,因此从小不爱和别人来往,直到遇上另一个大酒鬼阮籍,还有竹林七贤的另外几位,才一见如故,开始了吃喝玩乐,饮酒赋诗的生涯。

  刘伶也曾经当过官,可是他的无为而治的思想实在不符合上级要求,以无能的名义把他给撤了,不过刘伶家里颇有点家产,什么也不做照样有酒喝。经常坐着鹿车,车上放着酒,车走到哪里就和到哪里,后面还跟着一个人扛把铁锨,职责是等刘伶喝死的时候把他埋了。这个坐车喝酒虽然招摇,但是还比不上他自己在家喝酒来的痛快,刘伶最喜欢脱光衣服,一边喝酒一边luo奔,反正是自己家里,别人也管不着,有一次被人看到了,这帮人就嘲笑他没正经。结果刘伶把老庄的语录活学活用的很好,直接来了一句:“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天地才是我的房子,这个屋子不过是我的衣裤,你们没事干往我裤子里钻干什么。

  别人管不了他,也说不过他,刘伶的老婆看不下去,把他的酒坛酒缸全砸了,逼他戒酒,刘伶总喝酒身子不好,打不过老婆。眼珠一转有了主意,说:那好吧,我答应戒酒,你买点酒肉请乡亲们过来,我当众宣布戒酒。老婆高高兴兴买了酒肉回来。刘伶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说完开始喝酒吃肉,不一会又醉过去了。

  刘伶以诗文著称,不过没有什么作品传世,只有一篇酒德颂很出名,大概意思是这样的:“有一个德行高尚的老先生,把天地开辟作为一天,把万年作为须臾之间。把日月作为门窗,把天地八荒作为庭道。行走没有一定轨迹,居住无一定房屋。以天为幕,以地为席,放纵心意,随遇而安。无论动静都随身携带饮酒器具。只是沉湎于杯酒,不知道其他的。有显贵公子和仕宦处士,听到我的名声。议论着我的行为。于是便敛起袖子,绾起衣襟,张目怒视,咬牙切齿。陈说礼仪法度,事事非非一起产生。先生在这时候正捧着酒瓮,抱着酒槽,衔着酒杯,喝着浊酒。拨弄着胡须,伸腿箕踞而坐。枕着酒曲,垫着酒糟。无思无虑,其乐陶陶。昏昏沉沉第地喝醉,又猛然清醒过来。安静地听,听不到雷霆之声。仔细地看,看不见泰山的形体。感觉不到寒暑近身。利欲动心。俯瞰万物,犹如萍之浮于长江、汉水,随波逐流,不值一提。”

  刘伶老先生活着声名不响,死后称了名人,有人赞扬他:“一生浑是醉,万古复何悲”。世人爱酒,也许是现实过于残酷,所以只有酒中才有乐土吧。可是一醉纵能无悲,醒了又怎么办?

  5.阮籍

  阮籍和刘伶是一对大酒鬼,他是河南人,和安徽人刘伶是邻居,不过阮籍比比刘伶帅的多,据史书记载说,他“容貌伟杰,志气宏放”。简单来说就是很有男子汉气概,和小瘦猴刘伶完全不同。阮籍和刘伶交情好,一是因为都爱酒,而是因为都崇尚庄子,而且阮籍中气十足,善于仰天长啸,还能谈琴,诗写得也不错。不过当时也没几个人夸他,因为他不顾礼法。一高兴就得意忘形,所谓:“勿忘形骸,时人多谓之痴。”

  一提到礼法,每个人都想到封建,其实每个年代都有礼法,直白点就是所谓的潜规则,大家都不这么干,你偏要这么干,那么大家只能说你另类,或者干脆就是有点痴了。阮籍干过的痴事实在不少,有些是很可爱的,比如说他听说步兵营的地窖里有美酒三百桶,就主动申请去当步兵校尉,其实去了以后就是每天喝酒,喝完酒擦擦嘴就走人了,因此大家都称他为阮步兵。还有一次,阮籍的嫂子要回娘家,阮籍一直送到村口,要知道那时候小叔和嫂子说话都要避嫌,可是阮籍说了,礼法可不是为我这样的人所设的。

  上面这些事都显得阮籍直爽可爱,下面这几件就显得有点怪,阮籍家附近有个美女酒店,老板娘是远近闻名的大美女,阮籍没事干就去喝酒,喝完还不走,老板娘坐在哪里,他就往身边一躺,倒头就睡。可能男主人知道阮籍这人不是色狼,何况他整天都来消费,居然也不赶他走。当然也可能是阮籍身体强壮又是国家干部,要是换成刘伶敢这样,肯定直接拎着脖领子丢到街上去了。阮籍传记载说:“兵家女有才色,未嫁而死。籍不识其父兄,径往哭之,尽哀而还”。一个不认识的美女死了,阮籍跑去嚎啕大哭,知道的说阮籍怜才,不知道的还以为人家美女作风有问题呢。所以说阮籍这个人有时候太不顾及别人的感受,让人有点反感。

  不过阮籍最出名的还不是这些,他最拿手的是翻眼睛,就是所谓的青白眼。阮籍的母亲去世了,嵇喜来凭吊,阮籍两眼斜视,露出眼白。嵇喜吃了个大白眼,很没趣的走了。嵇喜的弟弟嵇康听说这个字,就带着酒拿着琴来看望阮籍,阮籍一看见酒两眼放光,露出眼睛的虹膜,这就称为青眼。青白眼也不是难度系数多高的动作,为什么别人就学不来呢,因为当时的人普遍认为阮籍这个人是个有眼光的人。当时曹爽辅政,让他出来做官,阮籍推病不出,没多久曹爽就被司马家给收拾了,于是大家都认为阮籍有远见,了不得。所以阮籍的青白眼大家才那么信服。

  阮籍也和刘伶一样,喜欢坐车喝酒,走到哪里算哪里,喝到感情上来了就下车大哭,一次走到楚汉交战的地方名叫广武山的,说出了一句千古名言: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阮籍虽然狂放,却也很讲究策略,他知道司马昭心狠手辣,很少去忤逆他,还执笔写过《劝进文》,劝司马昭自封晋公。因此司马昭对他很维护,尽管阮籍当官不做事,又不遵礼法,仍然安安稳稳的得享天年,做了个快乐的酒鬼。阮籍的侄子阮咸也是个奇人,曾经坐在院子里和一群猪一起用大瓮喝酒。不过阮咸在酒界名声和叔父还差一截,没资格列入九大酒鬼,估计能在前二十名吧。

  6.王绩

  说王绩是谁,可能没几个人知道,说到五斗先生,可能有点文化的酒鬼都能知道,不过现在的酒度数太高,酒鬼们喝完了酒连话都说不利索,更别说赋诗了。喝的时间越长,脑子里东西越少,再过几年,可能连王绩这样的酒界天王级人物也淹没在风尘中了。

  王绩,字无功,自号东皋子、五斗先生。唐朝山西人,王绩的哥哥是个名人,就是有名的大儒王通,据说房玄龄,魏征都是他的弟子,当然这个可能是后人硬套上去的。王绩的五言诗非常出名,被后世公认为是五言律诗的奠基人。而且王绩颇为博学,他善于弹琴,曾经改编琴曲《山水操》,还会占卜算卦。是个很全面发展的酒鬼。

  王绩小时候特别聪明,过目不忘,15岁的时候到长安游历,参加当时的权臣杨素的酒宴,表现惊人,大家称他为“神童仙子”。隋炀帝大业年间选拔人才,。他被选中,但是不想在朝廷做官,就要求做六合县丞。结果在任职期间,他除了喝酒什么也不干,因此被弹劾解职。王绩心宽的很,他想反正自己当官也不为民做主,干脆就回家卖红薯吧。可是就这么回去挺丢人的,他就叹息说:“到处是罗网,还是回家安心。”于是大家都认为王绩这个人有个性,不愿意当官。王绩家有田十六顷,奴婢数人,他和家人种粮食酿酒,还养家畜、采草药,小日子过得很滋润。

  王绩除了喝酒,就读书,不过他读书就读那么几本,有《周易》、《老子》、《庄子》等。其他的书都不怎么读,好像这个庄子简直是酒鬼们的精神寄托,人人都崇尚庄子。不想读书的时候,王绩就出门游历,他曾游历过北山东皋,自称是“东皋子”,他学老子骑着青牛四处游荡,遇有酒店,就进去喝上几天。只要有人请他喝酒,他不管请客的是谁,都去赴席。他的老朋友杜之松请他去讲礼法。他说:礼法就是糟粕,去你家讲礼法又不能喝酒,那不是憋死了我,我可不去。

  隋朝灭亡了,朝廷征召前朝官员,王绩以原官待诏门下省。按照惯例,每天供良酒三升。王绩的弟弟王静想,大哥不是不喜欢当官吗。怎么这个待诏干了这么长时间,不符合他的性格啊,就问王绩:“待诏是不是很快乐啊?”结果王绩回答说:“挣钱少,又寂寞,要不是有这每天三升酒,我早就撂挑子走人了”上司陈叔达听说这个事,就把三升给他加到一斗。这回王绩不说话了,每天闷头喝酒,大家都很佩服他对酒的执著,就叫他:“斗酒学士”。

  王绩对阮籍的作风一直很仰慕,他听说太乐署的焦革善于酿酒,就申请去做太乐丞,每天大饱酒福。焦革死了,王绩也把制酒法学到手了,不仅此后喝酒能自给自足,还写成《酒经》,《酒谱》两本书,不过让酒鬼们失望的是,今天这两本书都已经失传了。王绩也没混上王太乐的称号,毕竟第一个这么做的是聪明人,第二个这么做的就没什么新鲜的了。

  王绩家东南面有块巨大的石头,他把石头弄碎,用石头建立了杜康祠,还把经常给他酒喝的老师焦革也供在庙里。王绩出名的诗文都带一股酒气,包括《醉乡记》、《五斗先生传》、《酒赋》、《独酌》、《醉后》。当时名流李淳风赞他是“酒家南董”。南董,是春秋时期齐史官南史﹑晋史官董狐的合称。皆以直笔不讳着称。南董指忠于史实的优秀史官。王绩对酒绝对忠实,酒家南董四字,王绩当之无愧。

  7.毕卓

  晋朝是个酒鬼辈出的年代,为什么呢,并不是晋朝人特别能喝,而是晋朝的士族制度能够让这些出身不错的酒鬼爬到官位上,一个当官的酒鬼总是容易比穷棒子酒鬼更容易写进传记的。穷人好酒那叫颓废,可是官员好酒那就得叫做风雅。毕卓就是一个例子,要说毕卓没有才华,那显然不是,可是要说毕卓这样的人当上官能够顾及百姓,那根本就是胡扯了。

  毕卓出身士族,在西晋混了个吏部的郎官干。可是毕卓对坐在办公桌前统计枯燥的数字毫无兴趣,他唯一乐于投身的事业就是喝酒,因为喝酒耽误公事那是常事。他公开宣布自己的人生理想是“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因为这一句话,毕卓就成了名人,后人喝酒的时候想起毕卓,吃蟹子的时候也想起毕卓,坐着小船喝酒吃蟹,也成了不少人心目中的极乐境界。毕卓更是被卖螃蟹的人尊称为蟹神。

  毕卓作吏部郎的时候,一个邻居酿了酒,他居然晚上跑去偷喝,喝得正高兴,让人家家丁抓了个现行。因为天太黑,邻居看不清他的脸,就把他一绳子捆在那里,毕卓毕竟是做贼,也就没好意思出声。到了天亮,邻居一看,可了不得了,这偷酒的不是毕郎官吗,赶紧把他给放了,连声道歉,毕卓倒是很潇洒,哈哈大笑说:让我闻了一夜的酒香,多谢了,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就让我打点酒回去喝吧。邻居一听,赶忙说,那怎么好意思,您就在这喝就行了,我给您准备点下酒菜。毕卓高兴的不行,就在酒缸边上喝了个够,一直喝到趴在缸边起不来。至今民间还有“瓮边醉倒毕吏部,马上扶归李太白”的劝酒对联。其实按我的估计,毕卓没少去人家偷酒喝,邻居不好意思说他,就采用了半夜鸡叫里大家收拾周扒皮的方法,假装看不清脸,让他受点教训,可没想到毕大酒鬼脸皮超级无敌厚,不光不脸红还明目张胆的喝了不少酒去。碰上这样的滚刀肉,那是谁也没办法了。

  毕卓的诗文基本上没有流传下来,但是他有一句话倒是非常出名,那就是:“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不少武侠小说里都喜欢引用这句话。大画家齐白石很崇拜毕卓,曾经画了一幅《毕卓盗酒》图,并题:“宰相归田,囊中无钱。宁可为盗,不肯伤廉”。毕卓盗酒也成了民间故事之一。

  8.怀素

  杜甫有饮中八仙歌,其中有一句叫做,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张旭能列入饮中八仙,那也是了不得的发达酒鬼了,可是张旭的草书和怀素并称“颠张醉素”,也就是说张旭先生的酒鬼级别只到了颠的地步,而怀素已经到了一日九醉的地步,当别人问他们为什么能把书法练到这个境界的时候,张旭答:“用心”。怀素用行动回答了他们。那就是喝酒。

  怀素是个和尚,可是这个和尚从来不坐禅,吃肉、醉酒、云游、草书。怀素一辈子都在做这四件事,就连睡觉,那也是因为喝醉酒才睡的。怀素是湖南人,从小就出家当了和尚,怀素颇好书法。人们很少能够听到他的念佛声。却经常看到他在井里洗墨。既不念经,又污染大家的水源,这样的和尚很快就被开除了。

  怀素回到家中,开始练习书法,怀素喜欢写草书,须臾之间能纵横挥洒千万张,对于没有收入的他,购买纸张实在是一大经济负担。可是怀素毕竟是怀素,办法多得很,他在自己的居处附近,种上了一万多株芭蕉。芭蕉叶子又大又宽,就像一张宽大的宣纸。既可以放开手脚,任意挥洒,又可以反复书写。饿了还有芭蕉可以当饭吃。除了芭蕉叶以外,怀素还用漆盘、漆板代替纸张,终于把盘板写穿,笔也写秃了,怀素把这些东西埋在一起,名为“笔冢”。

  书法练成了,怀素的酒钱也有了着落,想请他写字,就要请他喝酒,只要喝出感觉,立刻就能一挥而就,一个好酒的和尚书法家,当然是炒作的对象,于是酒的作用被炒得神乎其神,怀素也成了飘飘欲仙的神人了。怀素自称“饮酒以养性,草书以畅志”。当时几乎所有的大家名门,纷纷置办上好的酒席,请怀素到自己家中热情款待。怀素别无他求,也不用什么下酒菜,几杯酒一下肚,兴致勃发。顷刻之间,那家的屏风便写满了挥洒的草书。

  成了明星之后,怀素开始追求书法的最高境界,开始四处访问书法名家,如颜真卿,邬彤等,在访问颜真卿时,留下了一段佳话。

  颜真卿问怀素:学习书法除得老师传授之外,还必须有自己的体会。张旭观看到孤蓬自振,惊沙坐飞,掌握了草书的回环低昂之状。邬彤曾向你讲过他的心得吗?

  怀素回答:邬师认为,从折钗股中可以体会草书的笔法。额真卿听了,微笑不言。自此,很久没有和怀素谈论书法。

  怀素觉得很遗憾,就准备告辞了。

  颜真卿没有挽留,却冷不丁地冒了一句:"你以为屋漏痕怎么样?"

  几天的沉寂,到现在怀素才恍然大悟:雨水随着漏屋的墙壁婉蜒而下,由于墙是泥质,水滴由于自身的重力在往下滴淌的过程中,受到泥的吸引与牵制,不能迅速下行,形成凝重、曲折之美。这是书法避免流于圆滑无力增强凝重感的有效途径,这是草书的诀窍啊

  额真卿又问:你自己又有什么心得呢?

  怀素随口而答:贫僧观夏云多奇峰,因风变化,没有常势。从夏云随风中,我领悟到了草书的变化不居。这种变化到了痛快处,如飞鸟出林,惊蛇入草。笔画间的牵丝,就像墙壁的自然裂缝,一一自然,完全没有人工雕琢的痕迹。

  怀素终于领悟了书法的至理,成为狂草的代表人物,醉僧怀素,也因此在书坛和酒坛名垂千古。据说怀素有个习惯就是喝醉后在别人衣服上写字。于是不少人为了得到他的墨宝,看见他喝酒就穿上白袍站在他面前冒充屏风,往往就得到了他的手书,比现在找明星签名可是方便得多了。

  9.李白

  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在历史上,李白被称为酒仙,这并不是李白的酒量有多大,而是李白的诗歌太过出名。李白是甘肃人,也有人考证说他出生在吉尔吉斯斯坦。不过不管他出生在哪里,他是个中国人是毫无疑问的。据说李白出生的时候,母亲梦见长庚星也就是太白金星入怀,所以给他起名李白,字太白。关于李白名字的来历,还有这么一个故事,李白小的时候,李白的父母带着李白到野外踏青,春光明媚,百花盛开,李白的父亲李客诗兴大发,当即吟了两句诗:“春风送暖蓓蕾开,迎新绽金它先来。”李白的妈妈也不含糊,接着吟道:“火烧杏林红霞落……”下一句还没吟出来,李白向旁边一指,脱口而出:“李花怒放一树白。”他的父母一看,路旁有一棵李子树,满树白花开得正盛。李白的父亲把这四句诗连起来一读,觉得还是儿子的这句最好,一高兴就给他起名为李白。不过中国人更喜欢文曲星下凡武曲星下凡之类的故事,这个对诗的故事一般都被自动忽略了。后来李白进京拿自己的诗歌给贺知章看,八十多岁的贺知章看到李白写的蜀道难,激动得老眼放光,一口咬定李白就是太白金星下凡,于是李白就有了谪仙人这个绰号。

  传说李白“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当地县令慕名前来,和他吟诗联句。一年夏天,江水暴涨,县令和李白来到涪江边,忽然从上游漂过来一具女尸,岸上的人都大声惊呼起来。李白以为县令会派人前去打捞,没想到县令也和老百姓一样只是站在那里看热闹,脸上还露出兴奋的表情。女尸漂到岸边芦苇荡中,竟是一位美丽少女,李白感到惋惜,县令却手捻胡须,大笑着吟出一首诗来:

  二八谁家女?漂来倚岸芦。鸟窥眉上翠,鱼弄口旁朱。

  县令吟完挺得意,认为自己终于赢了李白一次,自夸几句发现没人吭声,回头一看,李白鄙视他的做法,早就自己走了。后来,李白了解到,那名少女是因反抗恶霸施暴才投河自尽的,于是愤怒之余又动了恻隐之心。他辗转找到那个恶霸,拔出利剑把那人杀了,为那名少女报仇雪恨。史传李白曾手刃数人,这就是其中一个。李白从此离开巴蜀,仗剑去国,壮游天下。

  李白喝起酒来谁都不放在眼里,敢让高力士给他脱靴,不过李白不是那种一味喝酒的刘伶毕卓之辈,他一直很想当官来实现自己的抱负,于是他就给两个官员各写了一封自荐信,凭他的文采,想夸别人当然是不费吹灰之力,他给安州裴长史的自荐信中有这么几句:故时人歌曰:“宾朋何喧喧,日夜裴公门。愿得裴公之一言,不须驱马埒华轩。白不知君侯何以得此声于天壤之间,岂不由重诺好贤,谦以得也?”在给另一位官员韩荆州的自荐信中,李白写道:“白闻天下谈士相聚而言曰: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

  要说这两位官员够幸运,诗仙都来拍自己的马屁,可是这两位也知道自己是块什么料,认定李白这是讽刺。韩荆州还好,裴长史直接定了李白一个诽谤。李白一怒之下进京,东游西逛十几年,终于闯出了名声,被唐玄宗破格录取为翰林。可是这份工作名义好听,实际就是做诗供皇帝取乐的,李白索性每天大醉,狂态毕露,终于被炒了鱿鱼,回复了平民身份。

  官场黑暗是李白的不幸,却是后世的大幸,李白此后纵横于诗坛酒海,有联赞曰:嬉笑悲歌怒骂诗仙剑侠酒狂。

  余光中先生的一首诗很好的概括了李白:

  酒入豪肠

  七分酿成了月光

  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

  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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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8-2-20 09: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L 做鬼难做人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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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0 12: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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